1. 離婚打官司怎麼打
離婚打官司的,有7個步驟。分別是:1、寫民事訴狀;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結婚證、夫妻的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5、把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等通知;6、法院排期開庭;7、法院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打離婚官司的程序是什麼
打離婚官司的程序: 一、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二、立案。 三、調解。 四、開庭審理。 五、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 離婚打官司流程及費用
離婚起訴的流程是,把證據和民事訴訟狀交到具有管轄權的民事法院之後,人民法院會通知立案審查的結果,立案後會在開庭前三天通知開庭時間,原告按照法院的通知出席庭審。起訴離婚的訴訟費在50~300元左右,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標准不是統一的。
協議離婚的方式:
一、申請。當事人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予以離婚。
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程序如下: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寫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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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