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歷屆婚姻法年份是多少

歷屆婚姻法年份是多少

發布時間:2024-12-05 09:16:58

① 法定結婚年齡哪一年改的

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並沒有發生改變,依然是「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主要為《民法典》,其中規定了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
一、法定結婚年齡改了嘛
法定結婚年齡沒有改,依舊是男22歲女20歲,除此之外結婚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結婚是自願的,無人干涉;
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
4.雙方都無配偶。
二、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可見,我國對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法定結婚年齡的適用具有普遍性,對我國國民具有普遍約束力,但是為了維護民族團結,尊重少數民族的婚姻習俗,允許少數民族地區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變通實施。同時,法定結婚年齡具有強制性,沒有達到法基如定結婚年齡的頃鉛,是不能進行結婚登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雀鋒好【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三、法定結婚年齡哪一年改的
法定結婚年齡的修改年份是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② 什麼時候可以結婚哦

一、法定婚齡

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男方需滿22周歲,女方需滿20周歲;才能前往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這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條件,如若違反了將導致該段婚姻關系自始至終無效。

1.男性結婚年齡

男性結婚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凡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2.女性結婚年齡

女性結婚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 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拓展資料

最佳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最佳結婚年齡可以確定是在28~32歲之間。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③ 2010.12月領結婚證好日子,男1986年12月17日,女1988年5月1日,哪天領結婚證是好日子...

2010.12月領結婚證哪一天都可以,心中有愛,天天都是好日子。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最新)》(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閱讀全文

與歷屆婚姻法年份是多少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政府合同工與事業編有什麼區別 瀏覽:507
愛情不能信是怎麼回事 瀏覽:309
鄉鎮事業單位考核歸哪裡 瀏覽:556
養什麼寵物身體健康 瀏覽:180
幸福怎麼設計 瀏覽:953
為愛情什麼都幹得出來 瀏覽:111
對事業心強的女人怎麼問候早安 瀏覽:532
美女拍相片怎麼誇 瀏覽:699
婚姻里為什麼我遇事情總想逃 瀏覽:330
800米海拔適合種哪些經濟作物 瀏覽:663
分手後怎麼挽回你的愛情 瀏覽:797
美女怎麼使用胸罩 瀏覽:627
廣東琶洲經濟怎麼樣 瀏覽:321
理科女生適合學經濟學的什麼專業 瀏覽:532
怎麼樣才可以成為美女 瀏覽:84
幸福飲料是什麼 瀏覽:433
豐台區如何領取母子健康手冊 瀏覽:774
煙台有什麼美女 瀏覽:729
事業聯考考完多久出成績 瀏覽:159
職業技術學院事業編怎麼改革 瀏覽: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