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淮南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信息
地址: 淮南市鳳台縣州來路與農水東路交叉路口北側(陽光小區南側約100米)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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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淮南市大通區民主北路與民主東路交叉路口北側(淮南市第三人民醫院南側約50米)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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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淮南市田家庵區朝陽西路與惠利路交叉路口向東約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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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芍坡路與賓陽大道交叉口
工作時間: 09:00-12:0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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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丁山路東50米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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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田集街道黃河路政府西南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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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卧龍山路謝家集區人民檢察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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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結婚登記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請
與結婚登記條件相符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和登記照片,雙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申請,根據工作人員的指引填寫申請登記聲明。
結婚登記申請准備的證件材料視個人情況而定,如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檢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無配偶證明、與對方當事人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伍物余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如果是離過婚的,還需攜帶離婚證件。
外國人(含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需持本人有效護照、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進行核實審查,查明提交的結婚申請是否在條件范圍之內,如有不明之處,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並領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情侶會給予婚姻登記,發放結婚證;對於離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會注銷其離婚證;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會根據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說明為什麼不給予登記。
離婚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程序如下:
(一)申請
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應當根據規定簽訂離婚協議書,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且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合規的有效身份證件,例如戶口本、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等;
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螞伍記申請書》。
(二)受理
工作人員會按照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次審核。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次審核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的受理回執單。如果與離婚登記申請條件不符,不給予相關受理,必要時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回執單找不到的可書面說明情況),到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按規定填寫好撤回離婚登記的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對資料核實無誤後,發給關於撤銷離婚登記申請的確認單。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
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第一天作為期間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如離婚協議書、結婚證、雙方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護照、通行證、身份證等,一起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發放離婚證。婚姻登記處按規來執行和審查,對與離婚登記條件不符合的,不提供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若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的離婚登記告知書,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出具。
(五)登記及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規定,予以登記,然後給當事人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