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呼市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哪些證件
公民申領居住證的,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
(二)本人相片。受理單位可以從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導入申領人相片的,申領人無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
(四)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
(五)以連續就讀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
(1)呼市婚姻生育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內蒙古自治區居住證》在全區范圍內有效。居住證持有人變動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現居住處所證明向新居住地受理機構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居住證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居住證持有人到受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後,有效期延長一年;逾期未簽注的,證件使用功能中止。
持證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內辦理簽注的,其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持證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內未辦理簽注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之日起重新計算。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受公共服務:
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接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辦理我市《敬老優待證》並享有同等的優待政策,參加居民委員會選舉和其他法律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貳』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生育險報銷需要准生證嗎
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程序
一、參保職工現單位工作滿一年,從繳費之日起滿六個月,生育或計劃生育後一年內,由單位專管員提供下列資料統一辦理報銷手續:
(一)女職工
1、住院醫療費收據(原件);
2、診斷證明(原件);
3、生育女職工身份證(查驗原件、復印件一份);
4、嬰兒出生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一份);
5、單位證明(原件一份,格式見頁尾);
6、剖腹產的需出具住院病歷及費用明細清單;
7、生育職工本人開戶的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復印件);
8、獨生子女證(原件、復印件一份;企業女職工自願領取此證且24周歲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礎上可多享受44天津貼;此次報銷未提供此證的,以後不再補發此項待遇;辦理地點在單位或社區計劃生育辦公室)。
(二)男職工
企業男職工,其配偶生育後,可報銷10天護理假工資(為本人月繳費基數1/3倍),夫妻雙方均參加生育保險的雙方一起辦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後住院醫療費收據(查驗原件)
2、男職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夫妻雙方同時報銷的提供兩份復印件)
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5、男職工所在單位證明(原件一份,格式見頁尾)
6、男職工本人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復印件)
(三)計劃生育
1、醫療費收據
2、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3、職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單位證明(格式見頁尾)
5、住院或門診病歷
6、生育職工本人的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復印件)
注意事項:
1、生育保險繳費劃賬到職工生育月份才能提交材料辦理報銷事宜。
2、報銷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次月底直接轉入中國銀行職工本人賬戶,夫妻雙方同時辦理報銷的,需提供各自本人姓名在呼和浩特市開戶的中國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賬號復印件,不能共用賬號。
3、企業享受生育津貼人員提交材料的次月18—22日可以領取《薪金停止支付通知單》。
4、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證(原件、復印件)
5、呼市地區以外醫院生育的需提前辦理審批手續
6、證明格式:(A4紙一半)
證明
我單位職工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參加生育保險,生育當年繳費基數為_________元。(本人/配偶)於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醫院__________(順產/剖腹產/計生手術),屬第______胎,(是、否)領取獨生子女證。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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