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析新婚姻法的社會後果
新婚姻法的出台,對我國社會產生三點影響:
一是家庭主婦數量將驟減
中國古代生產力不發達,主要依靠體力和手工勞動,故而形成了男耕女織的社會性別分工。《七仙女下凡》里的「你耕田來我織布,我倆好比鴛鴦鳥」,聽起來就感覺非常幸福。但是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的今天,想要享受這么簡單的幸福是多麼不容易。對於一個人來說,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事業、家庭和健康,過往很多女人為了成全和支持丈夫的事業,甘願事業平淡,甚至完全放棄事業,做回織布做衣、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婦。但是新婚姻法的出台,徹底打破了這些女士安逸的美夢,面對事業蒸蒸日上,忙於應酬,早出晚歸甚至不歸的丈夫,她們無可奈何。沒有經濟地位,在家裡就沒有地位,甚至到離婚,自己為家庭作出的巨大犧牲得不到任何補償,凈身出門,那個房子里很快又會有一位新女主人。試想,除非事前進行協議公證和登記相關財產,哪個女人敢冒此百害而無一利的風險?有一種可能,就是少數不熟悉婚姻法且沒有見過「豬跑」的天真可愛女性。
二是離婚率將逐步趕超歐美
雖然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有悠久的歷史文化,有完備的一套社會倫理道德體系,但是眾所周知,中國人最善於學習新東西,從而也善於忘記老東西。物慾橫流的時代,優秀的倫理道德傳統已經被束之高閣。沒有物質上的外在約束,沒有倫理道德的內在羈絆,面對社會上的種種誘惑,男人主動要求離婚的幾率將增大。一項離婚調查顯示,44對婚外情中丈夫出軌為38對。在老婚姻法下,丈夫出了軌不願意分割財產離婚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因此,新婚姻法將給不斷高漲的離婚熱潮添薪加柴,還怕火焰不高么?
三是計劃生育問題將逐步淡出歷史舞台
歌曲里唱孩子是爸媽甜蜜的負擔,自從新婚姻法之後,這個負擔將不再甜蜜,面對的將是赤裸裸的現實。由於沒有財產分割的羈絆,孩子他爸變心出軌離婚的幾率加大,而孩子他媽因為生育和帶小孩,還要負責家裡養護老人、做家務等工作而影響了個人事業發展和收入,當面臨離婚,可憐的孩子要麼失去親生母愛,要麼就跟著母親過沒有房子到處蝸居的清苦日子。基於女人與生具來的母性,考慮到這些後果,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苦,故而會推遲生育甚至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