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戶口本婚姻為啥是空白
戶口本婚姻為啥是空白
戶口本婚姻為啥是空白,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當女生嫁人後是需要更改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需要將自己的戶口所在地更改到男方的戶口當中,那麼戶口本婚姻為啥是空白呢?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空白
1、不代表是未婚
戶口本上都有未婚欄,如果這一欄是空白的話,其實並不代表對方就是未婚了。戶籍管理是歸公安部門管理,婚姻登記則是由民政部門管理,由於這兩個部門沒有聯網,早幾年婚姻登記時並無規定要求在戶口本上進行驗證,因此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是空白並不能夠代表真實的婚姻狀態。
2、戶口本婚姻狀況種類
(1)未婚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顯示是未婚的話,說明該公民沒有結婚,法律上是單身狀態,也可能處於戀愛中。如果雙方訂婚並且辦了酒席,但是戶口本是未婚的話,說明沒結婚。
(2)已婚
戶口本上顯示婚姻狀況為已婚的話,說明在民政局已經辦理過婚姻登記手續了,這說明兩個人是合法的婚姻關系。
(3)離異
如果戶口本婚姻狀態顯示是離異的話,說明雙方已經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分居、冷戰都不屬於離婚情況的。
(4)喪偶
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其中一方因為某些原因喪命,而另一方還在的話,那麼需要去民政局進行婚姻狀況的變更。
二、婚姻狀況空白怎麼領證
1、第一種情況
結婚了但沒有更改婚姻狀況,並且婚姻狀況空白,不可以辦理結婚證。
2、第二種情況
沒有結婚,但是婚姻狀況是空白,可以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下:
(1)結婚登記條件:
①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②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③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④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2)需要提交的證件:
①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②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③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如果冊呈現的是空白狀態,有一部分可能是民政局及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沒有及時將信息聯通梳理。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戶口本婚姻狀態一欄空白,是被默認為未婚的。如果需要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前期准備一定要充足。
如果直接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狀態,他們可能會要求你出示單身證明,但是在民政局開的單身證明早在2015年就已經取消了。也就是說,現在並沒有單身證明及未婚證明之類的說法。所以,大家在出發辦理之前,一定要到官方網站,或者直接致電查詢,提前咨詢好自己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兩個人結婚了可是為什麼戶口本上婚姻狀況那一欄是空白的?
可以帶著結婚證到派出所更正。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前,登記結婚須單位或街道辦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對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一欄要求不是太嚴格,如空白可默認為未婚。
但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由於只要求結婚當事人提交身份證和戶口簿,所以規定把關非常嚴格,要求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有效,婚姻狀況一欄不允許空白
一、如何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死亡證明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
二、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已婚改喪偶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材料;
(3)配偶的死亡證明。
4、特殊情況所需材料
(1)在國外登記結(離)婚的需提交《結(離)婚證》翻譯件原件(加蓋所在國使館的認證章)及復印件(需加蓋具備翻譯資質翻譯公司公章)。
(2)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交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即復印件。
一、戶口本未婚改已婚需要什麼
1、戶口本上未婚狀態一欄如果要改已婚的話,那麼需要提前准備好相應材料,否則工作人員是不會受理的,在這之前要提前了解一下要帶哪些材料,防止缺少材料,這樣就白跑一趟,浪費自己的時間。
2、需要准備的材料是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有條件可以復印一份帶過去,另外要准備相關證明,證明確實已婚,寫好證明材料之後,可以找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蓋章,代表這份證明的真實性。
3、將所有材料都准備好之後,接下來就可以去所在當地派出所,請工作人員受理,當然工作人員會進行核實,核實好之後那麼就可以更改。
二、改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幾天
1、大家咨詢的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具體要多長時間,其實並不固定,要看一下大家准備的相關材料和證明是否齊全,是否有問題,如果齊全而且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工作人員現場就會辦理,也就是現場就可以在上面蓋章。
2、相反的,如果提供的材料有缺失現象或者有些材料不屬實的話,工作人員是不會受理的,需要重新准備,然後再選擇時間過來找工作人員受理,如果是這樣那就太浪費時間了,所以在這之前可以先電話咨詢一下派出所工作人員,看具體要准備哪些材料。
3、另外婚姻狀況對派出所來說也不會有過多審查,只要准備了結婚證,確定兩人是夫妻關系的話就可以更改。
『貳』 離婚之後戶口本上顯示未婚還是已婚
不屬於未婚,也不屬於已婚,屬於離異。離婚後如果更換戶口本,上面會顯示」離異「。離異和未婚雖然都是單身,但性質不同。離異不是未婚。婚姻狀況法律上有: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四種情況。
一般,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只有三種顯示方式:未婚、已婚、離異。戶口本婚姻狀況的變更,是需要自己去戶籍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的。如果想去變更自己的登記信息,可以拿上相關證明手續去記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變更信息登記的。
婚姻登記檔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記性質分類。婚姻登記性質分為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類、離婚登記類和補發婚姻登記證類四類。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歸入撤銷婚姻類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