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0歲以下已婚農民須重領結婚證的「群眾誤解」是如何產生的
最近,有一條消息在乾縣傳播,民政局要求60歲以下已婚村民須在村委會開證明到鄉鎮政府蓋章後,夫妻雙方前往乾縣民政部門申領結婚證,有村民質疑這是瞎折騰。
對此,乾縣民政局回復稱系群眾誤解,按照上級民政部門文件要求,凡2004年以前在鎮辦辦理結婚登記的,需要免費更換、補領結婚證。
不得不承認,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要從每一件「小事」入手。但是,有時候,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卻因為缺乏換位思考,容易在「服務」中讓老百姓產生誤解,給老百姓帶來不必要的困擾,特別是這個「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一些本該避免的誤解頻頻在網路上發酵。這顯然是個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