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到什麼程度該離婚
婚姻有以下情況該離婚了。
1、丈夫有家暴傾向,總是對你拳打腳踢,有一些愛會成為是一種折磨,因為他愛你的是真的捨得對你動手也是真的。他的脾氣有缺陷脾氣不好的時候或是喝多了的時候,你多說了他兩句他就會對你拳打腳踢毫不留手。
即使你給他改正的機會但是他卻不懂得珍惜,這樣的婚姻無疑就是一段無法修補了的婚姻,既然如此長痛不如短痛,趁早離婚免受折磨。
㈡ 沒有感情的婚姻,應該離婚嗎
應該離婚,沒有感情的婚姻,就猶如一個空殼子,守著空殼子沒有意義,還不如盡快結束,去尋找自己該有的幸福。你在考慮這問題,說明你是有思考過,覺得就這么過下去吧,這樣卻是索然無味的浪費自己的生命,離婚吧,又覺得並沒有到非離不可的地步,默然接受了這樣的生活方式。兩個人難道是真的一點感情都沒有了么,也不能這么說吧,把他們拴在一起的更多的是親情,亦或者是道不明說不清的情感,每天看似是過著夫妻生活,會坐在一起吃飯,晚上就一起睡覺,其餘時間各自忙各自的生活,出奇的和諧安靜,感覺誰都不認識誰,有感覺各自都很忙,偶爾是難得的曖昧親熱,這樣無趣的生活,怎麼還會有過下去的動力和勇氣,盡管他們都很清楚這是不太正常的生活,但他們就是找不到要離婚的確切理由,反而會適應這樣的生活,這個婚姻說沒感情不大對,但也不是能說有感情,就是這樣熬下去。
所以我覺得,沒有愛情的婚姻不要也罷,來到世上,僅為了一次真正的活過,若不幸福,就該停止,為自己也是為對方負責,我們有權利去幸福,那為什麼不呢?
㈢ 如果婚姻是一潭死水了,為了孩子是不是就要將就著過一輩子呢
1、其實你不要因為孩子,就把自己的幸福葬送在一個沒有溫暖的家庭。
2、你的孩子多大,可以試著問問他,如果你和你丈夫分開,他會不會抱怨你們或者是做出一些無法接受的事情。
3、找個時間和你的丈夫談談吧,看看能不能做出一些好的協議,彼此之間不要因為生活不夠幸福,還要牽扯在一起。放過彼此。起碼相互之間還可以趁著條件好的時候找到另外一個伴侶。
4、冷漠的家庭不一定是給孩子帶來幸福的,現在的孩子都很聰明的,只是有些孩子不理解父母離婚,以為離婚了就是一個沒人疼的孩子,這個觀點一定要幫你孩子抹去,反而,如果真的離婚了,彼此應該給孩子更多的關愛,而非寵愛。
㈣ 沒有感情的婚姻還要繼續嗎
我認為沒有感情的婚姻應該結束。張愛玲說過一句話:「結婚是愛情的墳墓,但是如果不結婚,愛情就死無葬身之地。」從愛情走向婚姻,兩個人肯定一起經歷過很多。
可是結婚後,又會有很多事情發生改變,找不到當初那種深愛的感覺。就算兩個人當初一無所有,愛情也不是說放棄就能放棄的,更何況已經有了婚姻。
寫在最後的話:沒有愛情的婚姻,該不該將就?要知道,感情再好的夫妻,如果不去經營,不去改變,也都會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並開始將就。
我認為,如果對方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誤,還是可以繼續磨合,如果實在無法繼續磨合,感情也已經破裂到不能挽回,那麼,選擇將就,就是不幸的開始。因為,你將就婚姻,婚姻也在將就你,所以,與其將就,不如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