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登記在哪裡都可以登記嗎
一、婚姻登記在哪裡都可以登記嗎
1、婚姻登記在哪裡不是都可以登記。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登記時,男女雙方須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第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
(二)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失的
(三)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超過收費標准收取費用的。
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當事人。
二、結婚證的領證條件是什麼
1、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單身;
4、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