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調解婚姻家庭矛盾,請問去找哪些部門來幫調解求回答,謝謝!
家庭矛盾找哪些部門解決要分情況處理,不同的家庭矛盾的調解可以選擇多個部門。不涉及法律糾紛的家庭矛盾可以找村居委會或者是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涉及法律糾紛的比較嚴重的家庭矛盾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基層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再或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如訴訟困難,可以申請獲得法律救助。《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B. 有家庭矛盾找哪裡求助
調解家庭矛盾的部門是:找當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調解,因為村委會會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解決基層解決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家庭矛盾都屬於它所調解的范圍。
基層居委會負責調節民間矛盾,維護居民合法權益,辦理本居住居民的公共事務。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一、家庭糾紛應該找誰幫忙解決?
找警察 或者律師 心理學家
婚姻糾紛找哪個部門
婚姻問題來出現糾紛;最好的辦法還是兩個人坐自下來心平氣和的多做自我批評,緩和僵持局面相互原諒,達到重歸於好。如果解決不了問題,去居民委員會進行再次調節,如果調節不成,最後只能起訴到法院。還是盡量不走這一步為好。
二、婚姻糾紛怎麼處理?
要知道婚姻糾紛怎麼處理,應先了解婚姻糾紛的類型。婚姻糾紛主要有,婚約同居糾紛、結婚糾紛以及離婚糾紛,其中,離婚糾紛又包括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糾紛、離婚後損害賠償糾紛、共同財產分割糾紛、子女撫養糾紛等一系列的矛盾糾紛。
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這些規定,概括了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婚姻糾紛的基本原則。具體指:必須堅持婚姻自由;必須堅持男女平等;必須堅持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堅持一夫一妻。
婚姻糾紛常見法律問題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必須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在材料齊全情況下,到婚姻登記地的民政局即廳斗可辦完協議離婚手續。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准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願離婚。對於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於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扮孫磨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二)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或/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三)現役軍人離婚
按照《婚姻法》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這里的重大過錯是指下列情況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如果軍人一方不同意,且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則不會判決准予離婚。軍人一方提出離婚則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人民調解法》 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居住凱凱的地區應當有人數較少民族的成員。
C. 婚姻調解找哪個部門
婚姻家庭發生糾紛,可以找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居住的地區應當有人數較少民族的成員。
第十七條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
第十九條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也可以由當事人選擇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
D. 婚姻出了問題找誰調解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發生了婚姻糾紛的,首先找村(居委會)調解員調解,也可找鄉(鎮)調解委員會或司法所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E. 調解夫妻矛盾該找哪個部門
一般發生家庭矛盾可以尋找當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調解,這些單位往往都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這是基層解決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其在城市以居民委員會為單位,農村以村民委員會為單位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對家庭矛盾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消除紛爭。有的當地居委會會設有婦聯組織,這些組織對於調解家庭矛盾一直發揮著積極的作用,讓矛盾糾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四條
【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兒童和殘疾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F. 婚姻調解師哪裡有
婚姻調解師在婚姻調解所。
資料拓展:
婚姻家庭咨詢師(Marriage and family counseling)是為在戀愛、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種問題的求助者提供咨詢服務的人員。2013年6月 首屆《婚姻家庭咨詢師專業提升工作坊》在北京隆重舉辦,來自全國各省八十多位婚姻家庭咨詢師學員接受了咨詢工作專業技能訓練。
職業發展
2007年4月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發布「婚姻家庭咨詢師」國家新職業。是目前中國婚姻家庭咨詢領域唯一的國家級職業。
2007年7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全國婦聯婚姻家庭研究會編寫婚姻家庭咨詢師國家職業標准以及全國統編培訓教材
2009年6月 首次國家婚姻家庭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認證考試在北京舉行。
2009年12月 北京舉行首屆婚姻家庭咨詢師年會,通過了《中國婚姻家庭咨詢師自律宣言》
2010年9月 人社部門發放首批婚姻家庭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取證咨詢師可以合法的開展婚姻家庭咨詢業務。
2011年3月 婚姻家庭咨詢師職業認證遠程培訓官方網站全新上線。
2011年4月 面向取證婚姻家庭咨詢師的幸福實務課程和面向大眾的婚姻家庭教育課程陸續上線。
2011年8月 婚姻家庭咨詢師網路實習平台--百合幸福社區正式上線;
2011年會議再選北京,於該年8月14日召開第三屆婚姻家庭咨詢師年會。
2011年12月 百合網正式啟動婚姻家庭咨詢師就業推薦服務,為優秀學員解決就業問題。
2013年6月 首屆《婚姻家庭咨詢師專業提升工作坊》在北京隆重舉辦,來自全國各省八十多位婚姻家庭咨詢師學員接受了咨詢工作專業技能訓練。
2013年8月,華夏思源聯合國內頂尖婚姻家庭事務領域的心理學、法學、教育學等領域知名專家及部分教材編委,全新製作的婚姻家庭咨詢師遠程培訓課程全新上線,面向全國組織招生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