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正確處理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⑵ 女方如何在婚姻中保護自己的財產
1、婚前措施
對女性來說,有很多保護財產的措施是可以做的,你可以做婚前的財產公證;不做公證的,也可以簽訂婚前的財產協議;把比較大額的財產登記在自己的名下或者自己父母的名下。
且關於婚前財產協議,有一些小細節需要女性注意。比如說,你們在結婚登記之前,夫妻兩個一起出資買房付首付,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房屋理所當然屬於共同共有。
要避免這個問題出現,那麼就要把相關證據保存好。這個證據包括你賣掉舊房子,對方買家的支付憑證;你是如何購買或取得的舊房,相關證據要保存好;你最好專門針對賣房的這一筆大額款項重新開一個賬戶,把這筆款項單獨存放起來。
還有一種方法是和對方達成一個協議,讓雙方認可,雖然新房子對方也支付了部分款項,但是對方認可這個房子屬於你個人的資產。
⑶ 在婚姻中如何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財產
有一些夫妻在結婚前就已經買了房屋或者車子,領了結婚證後,夫妻結婚後買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結婚後如何保護自己的財產呢?
網友咨詢:
在婚姻中如何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財產?
律師解答:
1、婚內財產協議。「婚內財產協議」是雙方通過訂立契約對採取何種夫妻財產制所作的約定。是雙方協商一致對家庭財產進行內分配的結果,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夫妻共同財產、債務在協商同意的前提下進行分割、分配所擬定的協議。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是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婚前財產公證。簡單來說,就是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所做的財產公證,可以白紙黑字地證明財產到底是誰的。有公證需要的,可以帶上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相關的財產權屬證明,如房產證、車輛登記證書、購房合同、動產買賣合同、款項支付憑證等,一起去公證處辦理。
3、不要將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混同,注意保留證據。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有兩個判斷的時間點:一個是結婚登記的時間,一個是財產取得的時間。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在結婚登記之後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對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該婚後財產的取得完全系個人財產轉化而來。
4、家族信託。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律師補充: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