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在深圳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件。
2、戶口簿:戶口簿應當包含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並加蓋戶口專用章和戶口登記日期。
3、個人婚姻狀況聲明:當事人對個人婚姻狀況的聲明應當與戶口簿和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的記載一致。
4、合影照片:提交雙方合影照片3張,大小為2寸。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6、委託代理人的相關證明。
以下是結婚時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
1、雙方自願: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年齡要求:結婚有一定的年齡要求,男方不得早於22周歲,女方不得早於20周歲。
3、禁婚要求: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同時,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也是禁止結婚的。
4、登記結婚: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綜上所述,深圳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合影照片等,具體材料可能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是否為現役軍人、戶籍地等)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