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婚姻上:父母與女朋友間如何選擇
我覺得說,婚姻與戀愛不同。戀愛只是情感問題,兩情相悅則合,兩情相厭則分。婚姻則要考慮情、理、利三個方面。當然主要是自己拿主意,但家人意見,也要考慮。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家人兼具旁觀者與相關者兩重身份,其意見格外值得重視。
即以你說的情況而言,我感覺可能你家人意見是有道理的。
首先,家人強烈反對者,是因她脾氣不好。這正是最要命的缺點,因為個性是難以改變的。與脾氣不好的人終日相伴,要麼一輩子忍氣呑聲,起碼少活十四年零八個月;要麼兩敗俱傷,最終勞燕分飛,悲劇收場。這樣的婚姻是沒有樂趣可言的。過去人把婚姻看作圍城,其主要原因在於此。
其次,結婚不只關系兩個人,而且關系兩家人,甚至上下三代人。沒有家人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的婚姻,特別是個性強烈的人,更需得到家人的寬容。她在未結婚時就沒能為婆家接納,未來一定是荊棘叢叢,她的脾氣會更加不好。你能容得一時,難以容得一世。她嫁給你,未來幾乎註定是不快樂的。你說到責任,我想最大的責任就是讓女人一輩子有歸屬感,有幸福感,沒有家人祝福的婚姻,是難以給她這些的。
所以,我認為,除非你自己特別強勢,任何事情都完全不用家人幫助,而且有能力給與她一切她想要的,否則,越早放棄,對她傷害越小。千萬不要幻想改變她的脾氣,或者改變自己,那幾乎肯定是不可能的。因此,你說不能拖下去,是非常正確的。
兄弟,雖然人說是勸合不勸散,但實際上好合好散才是最可取的。作為男人,更要有這種拿得起放得下的氣度。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