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女方生下孩子同居的男方不負責任怎麼辦
法律分析:未婚同居在現今是非常普遍的行為,由於同居男女之間發生意外懷孕的情況也隨之增多,此時如果男方不負責的話,女方除了憤怒之餘,很多人卻不知道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面對於如今未婚生子的情況不斷增多,此時如果說出現男方拋下女方不管不顧。作為女方如果想要維權,應該先了解未婚生子男方應該承擔的責任是什麼。通常來說,男方雙方同居是自願行為,女方一般不可以說要求男方承擔賠償責任,也不可以要求男方一定要娶自己,哪怕你的強迫成功,最終的婚姻也不見得會幸福。因為同居雙方沒有經過登記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認和保護,所以雙方當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之間沒有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忠誠義務等法律義務。不過關於未婚生子,由於非婚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權利,作為女方,男方拋下孩子不管的話,可以要求其承擔撫養責任,即要求其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B. 兩個人在一起有小孩沒結婚證,女方有責任嗎
女方有撫養小孩的責任,但是沒有撫養男方責任以及領取結婚證的義務。
《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如果男女雙方都不想領取結婚證,兩人依舊可以保持著「非婚同居」的關系,兩個人都是成年人了,同居並不犯法。
但是,男女雙方對孩子的撫養義務源自於血緣;所以,不論兩人是否有結婚證,兩人都有撫養孩子的責任與義務,這是毋庸置疑的。
此外,如果兩人以後會長遠地生活在一起的話,那還是建議領取結婚證,因為這樣辦理與孩子有關的事務時會更方便一些。
C. 兩個人沒有領證,但是孩子有了 如何受到法律保護
可以補領結婚證,之後會受法律保護。
據《婚姻法》第8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依法補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刻確立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這對於雙方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以及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亦有好處。
1、雙方非法同居,且生育了非婚生子女,如何受法律保護。那麼自然是雙方按照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依法補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刻確立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這對於雙方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以及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亦有好處。
2、按照婚姻法第八條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的婚姻效力,自符合婚姻法實質婚姻構成要件時開始計算。
也就是說,只要雙方已滿結婚年齡、並不具有法定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並非重婚的、並非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的、並非一方對另一方的脅迫,完全出於自願而結婚
雙方婚姻的效力,在補辦結婚證時,自符合上述條件時開始計算
D. 沒有結婚證,生了孩子應該怎麼辦呢
沒有結婚兩人的關系屬於同居,同居是指兩個人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系,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系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於當時人的意願而終止關系。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沒有結婚生了孩子怎麼辦?婚姻法上並沒有同居生的孩子這一稱謂,婚姻法把子女分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謂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雙方在不具備合法婚姻關系時所生的子女。
實際上,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說男女沒有結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系是任何人都無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撫養的權利、繼承的權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