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消除婚姻記錄
1. 婚姻記錄無法被徹底消除。
2. 在我國,離婚必須通過民政局或法院辦理手續,再次結婚時,之前離婚記錄是明確存在的。
3. 戶口本和民政局的記錄都會明確顯示婚姻狀況,因此無法隱瞞或消除。
4. 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需簽訂書面協議並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5. 離婚協議中需包含雙方離婚意願以及對子女、財產和債務處理的一致意見。
6. 如一方在登記離婚後30日內反悔,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
7. 撤回申請後30日內未重新申請的,視為自動撤回。
8. 婚姻登記機關在確認雙方自願離婚且對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後,將予以登記並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