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一詞是如何來的古代不同時代有怎樣的婚姻制度
婚姻的起源:婚姻,也被稱為古代的“微弱的婚姻”或“微弱的事業”。一般來說,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個版本: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是指結婚儀式。在中國古代婚禮中,男人通常在黃昏時去女人家見新娘,而女人則與男人出去。換句話說,婚姻是男人嫁給女人的過程。婚姻:已婚人士比未婚人士更幸福,世界各地的科學家都同意,極端幸福至少持續到結婚後整整一年。父權制的建立,財產的私有化,以確保子孫後代可以繼承父親的財產,要求兒子的血純凈,同時孩子必須確認父親的身份。這意味著配對婚姻將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這也需要女人的貞操。
不一定是可持續的。這就是為什麼現代家庭離婚越來越多的原因。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我們應該打破一夫一妻制並尋求基於愛情或性本能的關系?值得一提。一夫多妻制。 我比你高一點,嚴格來說我還是你。 兩者都可以視為私有財產,可以隨意處置。 關鍵在於眾議院人士是否願意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他,
㈡ 請問婚姻的起源謝謝1
婚姻的由來: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婚姻:已婚者比未婚者更幸福,這是全世界科學家都同意的結論,超級幸福感至少能在婚後持續一整年。
人類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時代,就有了所謂的婚姻,這是一種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屬性,自然法則會用異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類生命繁衍生息。人類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結合方式,受人類社會環境的影響。不同時代和地區的社會環境,造就了多樣的婚姻模式,以及結合方式。科學的意義上看,如果沒有婚姻,很多血統就會出現混亂,不利於人們的優良繁衍。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密切相關。由於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財產,於是多數古代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由於私有制的財產由於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了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了「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約束。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綜合看來,婚姻是自然的法則,違背這一法則的人,會給自己帶來一些煩惱。人類的婚姻發展史大約經歷了這樣幾個階段:雜亂性交時期、群婚(血緣群婚、族外群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 雜亂性交 雜亂性交時期人群雜居,採集植物,食用魚蝦和動物。上帝尚未將人逐出伊甸園,人還未吃善惡果,無羞恥之心,父母兄弟姐妹雜處性交,毫無現代人的「亂倫」觀念。在中國神話中,伏羲和女媧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臘神話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為夫婦,大地之母該亞生了眾多子女,又以自己的兒子為新夫;在《聖經》里,甚至在耶和華確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後,還能讀到關於索多瑪俄摩拉被毀滅後,所留的羅得和兩個女兒,為了傳遞後裔,女兒灌醉了父親與之同寢的故事,這也是原始的雜亂性交的記憶。 雜亂性交是為了繁衍後代,最終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母親為主的社會關系。正如螞蟻和蜜蜂的世界,是「母後」的統治。中國古代聖人的出身,往往是母親踩了神跡、吞了大星,或者與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但是以母親為主的社會關系,與生產力的發展形成矛盾。當社會進入更高的階段,狩獵和捕魚業日漸發達,男人在生產勞動中,力量的優勢不斷體現,這就伴隨著對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對偶婚 男人的力量優勢開始挑戰母親的權威,同時也挑戰父親的權威,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沖突,而大沖突,爭奪性伴侶,甚至會導致群體滅亡。人類學家發現十幾萬年前,歐洲有一個被稱為尼德特人的種族,根據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體魄強健,後卻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這樣的內部爭斗中相互殘殺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強大者要獲得權利和地位,從而瓦解現有的族群;一方面則是人類的發展要求維持穩定的群體。怎麼辦?蘇聯史學家謝苗諾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認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來維持相對時間的穩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獵時期或者捕魚時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動,甚至禁止接觸與女人有關的東西,否則就被認為是觸犯神明,乃是死罪。因為狩獵和捕魚的活動,關系族群的生存,這時候如出現因為性的爭奪引發的內亂,勢必導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隨著狩獵和捕魚時期不斷延長,「性禁忌」也越來越頻繁,這不能解決問題,必須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認為,人類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將群婚階段分解為:一、血緣家庭,即僅僅排斥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亞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間,不可性交。他沒說明為什麼要有這樣的限制。至於限制嫡親間的通婚是為了保證後代質量的說法也被證明是不科學的。而謝苗諾夫所說的,為了避免內部的混亂和沖突的提法是可認同的:第一種形式,為了防止犯上作亂;第二種,是維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寬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亞家庭形式,必定會使得族群分化為一些氏族。在同一個氏族中,姐妹與兄弟之間,不可通婚。這就開始了不同氏族之間的通婚,進入了族外的群婚階段。一群男人,共同地與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維持了本氏族的和諧,消滅了嫉妒,發展了族群。族外群婚發展到新階段,就是對偶婚,即,一個男子以一群女子為妻子,其中有個主妻;反之,一個女子也有一群男子為夫,其中有主夫。現代中國雲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還維持「走婚」的形式,其實就是對偶婚的殘留形態。 但是,隨著男性在生產活動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必定要挑戰母權,久而久之,女人從屬於男人,成為了男人的財產。 一夫一妻制 牽手
父權的確立,財產的私有化,為了保證後代子息能夠繼承父親的財產,要求子息血脈的純潔性,同時孩子須確認父親的身份。這就意味著對偶婚中,將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來;也對女子的貞潔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脈的正統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個主妻,像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為了讓兒子以撒繼承財產,將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趕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這種要求的最終結果。 所以恩格斯說,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的,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的,是私有制對原始公有制的勝利。家庭就是一個經濟結合體,女人是男人的從屬物,是財產。因而,不存在婚姻的離異性。但是,現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愛情為基礎,而男女的獨立,尤其是經濟的獨立,消解了經濟結合體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從屬於男性,而同時,愛情也並不一定能夠持續。這就是為什麼現代家庭離異現象日趨嚴重。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應該解體一夫一妻制,尋求以愛情或性本能維持的婚姻關系呢?值得討論。,希望可以幫到您
㈢ "婚姻"一詞的由來
「婚姻」一詞是表示男婚女嫁這件大事,在很多古書中「婚姻」這個詞,常寫成「昏姻」,可見「婚姻」是從「昏姻」變化來的,那麼「婚」和「昏」這兩個字為什麼可以通用呢?
原來在2700多年前的周朝,婚禮並不是像今天這樣是在大白天舉行,而是在昏暗的夜間進行的。有一本古書《白虎通》,其中關於《嫁娶》是這樣寫的:「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意思是說:嫁娶的儀式是在昏暗的夜間舉行的,所以才叫做婚啊!
我國古人歷來把男人當作陽,女人當作陰;白天當作陽,黑夜當作陰,所以男
人娶女人往女家迎親在黑夜進行,也表示陽去陰來的意思。
為了讓迎親的氣氛與昏暗的黑夜相對應,新郎必須穿黑衣、戴黑帽、蹬黑鞋(這種打扮如今在北方很多農村還在流行),新娘乘坐的花轎也是黑色,專門有人高舉火把為新人開道。
古代這種結婚儀式在黑夜裡操辦,總有很多不方便之處。到了唐朝,黑夜迎親這一風俗就漸漸改在白天了,但「昏姻」一詞永遠留在古書中了。
選自:《中國民間掌故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