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法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判決原則是: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不適宜由母親撫養的除外;已滿兩周歲的子女,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貳』 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判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一般有夫妻雙方協商確定或由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生活等原則進行確定。
夫妻雙方就孩子撫養權達成一致的,按照約定確定歸屬,但約定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孩子對孩子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夫妻雙方就孩子撫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一般法院會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只有在父母雙方都爭撫養權,而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四、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情況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叄』 新婚姻法孩子撫養權方面有規定的,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會怎麼判呢
基本上兩周歲左右的,會判給孩子的母親。如果孩子在兩周歲以上,會遵從孩子的意見,再雙方各自比較,誰的條件對孩子最有利,誰奪得撫養權的幾率就比較高。
3如果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能夠自主的決定跟隨,那麼他的決定也變得非常的重要。法官可能會綜合考量,各自的收入,工作,學歷,品行。如果雙方的條件旗鼓相當,那麼就是看一些小細節,雙方的品性也是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畢竟一個人的人品也是非常的重要,對教育孩子方面,作用可不是一點兩點。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還是非常大,所以父母都要慎重考慮。
『肆』 婚姻法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八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伍』 婚姻法離婚後孩子如何判
1、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2、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3、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4、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5、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陸』 新婚姻法對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規定
孩子撫養權的規定根據《民法典》,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柒』 按照現在的婚姻法,離婚時小孩的撫養權是怎麼判的
根據現在的一個婚姻法來算的話,一般情況下,兩個人如果選擇離婚的話,要看孩子有多大,如果說年齡比較小,在兩周歲以下的話,那麼絕大部分都是會判給媽媽的,就算打官司也很難能夠改變這個情況,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孩子比較小的話,他是非常的需要母親的,很有可能她還在喂母乳,那這樣的話,如果硬生生把他們分離,不管是對於哪一方來講,都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而媽媽就不一樣了,他就會覺得這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如果說我離開了這個家,我不知道你們會不會對我的寶貝好,所以不管有多麼苦,多麼難,他們都會選擇把他帶在自己的身邊,因為只有這個樣子,才會覺得安心,畢竟是我們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上來了,給不了他一個完整的家庭,可是我們不能夠再讓他受苦。
『捌』 新婚姻法離婚對孩子是怎麼判決的
法律分析: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玖』 根據新婚姻法,夫妻離婚之後,孩子該怎麼判
引言:眾所周知,孩子是父母的愛情結晶。那麼這個時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己正處於事業上升的階段。遇到自己喜歡的人,那麼首先需要對其進行了解,看是否符合自己的條件以及能否有好多性格能夠和自己共度一生。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同時也需要請求父母幫忙參考和指導,是否能夠與這樣的人在一起。但是就會有那些人往往就想要閃婚,覺得適合自己,都沒有真真正正的去思考這些問題。就急急忙忙的結婚了,這樣的愛情是不夠堅固的,因為在沒有自己的能力范圍內。如果選擇婚姻,然後這個時候無疑對自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那麼根據新婚姻法,夫妻離婚之後,孩子該怎麼判呢?在這里小編有以下看法,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問題。
查閱法律資料
如果雙方沒有達到和解的情況下,就可以通過查閱相關的法律資料來進一步選擇孩子應該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