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只有男方和女方均滿足了上述年齡要求,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締結的婚姻關系才是有效婚姻。假如男女雙方或者一方不滿足上述年齡要求,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構不會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B. 中國合法的結婚年齡是多少
我國關於合法結婚年齡的規定為:男性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男女雙方只有滿足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結婚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C. 男女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辦結婚證,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雙方均無配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分析】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一、申請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D. 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
具體如下:
1、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 現在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2021
回答:您好,2021年現在法定的結婚年齡是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法定婚齡,即法律規定的男女雙方可以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者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若男女雙方打算登記結婚,但雙方或一方的年齡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那麼,婚姻登記機關是不會予以登記的。
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僅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麼此時,在法律上,雙方是不具有夫妻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其同居關系,也不會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比如雙方之間想要解除同居關系,並且發生經濟上的糾紛,那麼如果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的話,其合法權益可能不能很好的得到法律的保障。
溫馨提示:結婚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①雙方須為自願結婚,我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②男女雙方須達到法定婚齡,即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於二十周歲。③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重婚屬於無效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程序】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男女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F. 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現在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必須年滿二十周歲,男女只要達到了結婚年齡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G. 結婚登記法定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結婚登記法定年齡為男生滿二十二周歲,女生滿二十周歲。我國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即男性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H. 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大於等於二十二周歲,女大於等於二十周歲。且男女申請結婚登記的,還應當滿足雙方完全自願,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I. 國家規定的結婚年齡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J. 新婚姻法的結婚年齡是多少
新婚姻法即民法典新規定結婚年齡是:男性已滿二十二周歲,女性已滿二十周歲。男女雙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不得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我國少部分地區結婚年齡有所降低,如西藏、內蒙古等自治區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