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外婚姻公證的程序有哪些
涉外婚姻公證的程序是先由文件出具國公證人辦理公證,接著要有文件出具國外交部認證以及中駐文件出具國使館認證。
最後,涉外婚姻登記具有非常強的政策性以及政治性,所以規定是比較嚴格的,但作為我國公民是必須要遵守的。
⑵ 如何辦理涉外婚姻的公證和認證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公證包括結婚、未婚、未再婚、離婚四類公證。涉外婚姻公證認證程序如下:1、需要先經過文書生成地的公證機關(或者有相同職權的機構或個人)公證;2、然後再到該國外交部門辦理認證;3、再送交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由公證員簽名或者加蓋簽名章並加蓋公證機構印章。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可以製作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條 公證書需要在國外使用,使用國要求先認證的,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機構和有關國家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
⑶ 涉外婚姻結婚證怎麼公證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結婚證這么公證:1、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2、當事人提交證明材料;
3、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4、領取結婚證的公證書。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公證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⑷ 涉外婚姻如何辦理認證手續
當大家想要跟外國人結婚,並且要辦理結婚證的時候,我們需要准備護照,還有外國身份國籍證明以及居住證,還有由外事部門所發放的身份證等等,這些都是需要提示的。婚姻狀況也是要進行證明,未婚或者喪偶以及離婚都是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在跟外國人進行辦理結婚證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把這些證明全部都給准備清楚,這樣才能夠讓自己正常的結婚。
小編本人也在網路上面看過一些中國人到外國去進行結婚,其實在這個情況下,我們是可以擁有兩個結婚證的。我們有一個中國的結婚證,也有一個外國的結婚證,這是很多涉外婚姻的一種常態。其實辦理結婚證確實是非常的麻煩,如果我們是中國人的話,只需要帶上戶口本到民政局就可以進行辦理,但如果我們要跟外國人結婚,那出事的證件就非常的多,而且也是需要很長時間去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