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六十歲老人沒有結婚證怎麼辦離婚
你好!首先需要根據老人結婚的時間,判斷老人與另一方是否構成事實婚姻,只有構成的情況下才能通過訴訟離婚。
如果老人與另一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曾今與另一方舉辦過酒席、婚禮等能夠被認定為結婚實質要件的行為,則這段婚姻即使沒有結婚證,在法律上也被認定為事實婚姻。離婚時,老人需要通過離婚訴訟的方式,到法院起訴另一方要求離婚即可,同時老人也需要准備能夠證明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舉辦過婚禮或酒席等結婚實質要件的行為。離婚分割時,法院會按照合法婚姻關系進行分割。
如果老人與另一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後,與另一方舉辦過能夠認定為結婚實質要件的行為,則在法律上無法被認定為事實婚姻。因此,在沒有結婚證的前提上,如果老人想與另一方離婚,則先需要到民政局補辦結婚登記,之後方能按照合法婚姻關系進行離婚程序,例如離婚訴訟或協議離婚等。如果老人或另一方拒絕補辦結婚證,則雙方的婚姻關系自始至終都不存在,即沒有辦法離婚,即使老人通過訴訟,法院也只能按照解除同居關系對財產等進行處理。
【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7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B. 老人的婚姻該怎麼辦呢
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話,我支持他們領證,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應該有一種儀式感,不應該只是簡單的搭夥過日子,那樣可能會失去意義,所以老年人在一起覺得相互比較適合,那麼一定要領證,無論有什麼顧慮,都應該打消顧慮.
老年人的晚年婚姻怎樣才能幸福?
第一,夫妻之間要多溝通相互理解
「到了老年最幸福的事就是有個聊得來的伴」,溝通和交流是維持夫妻之間關系最基礎的方式,如果兩個人沒有交流,就等於沒了感情,每天都各干各的事情,不知道對方想什麼,不能及時了解另一半的心情,若情感遇到問題,得不到很好的解決,矛盾就會越來越深,矛升答盾越深,兩個人的婚姻關系就很難維持下去,那麼婚姻也終會走向終點。雖然兩個人已經過了大半輩子,彼此已經很了解對方了,但是有心事不說,等著去讓另一半揣測的話,可能猜來猜去會讓婚姻破滅。
第二,懂得維持新鮮感
很多人覺得老夫老妻的生活就應該是平平淡淡的,但其實並不只是這樣,平淡的生活只會讓你覺著生活乏味,缺了些幸福感,慢慢會反感現在的生活。
一個好的生活狀態,能給我們老年人在譽悶晚年生活質量上增加幸福,所以一定需要用心維持「新鮮感」,可以讓你們以後的生活變得更加溫馨和諧,在日常生活中,哪怕彼此在忙碌,也要給對方一個小小的儀式感,比如老伴生日、結婚紀念日、特殊的節日等等,給對方准備一個小驚喜,也會讓雙方的感情越來越好。
第三,學會換位思考
不論什麼關系,都需要互相慶笑彎付出,在感情里邊不計較誰付出的多少,而是換位思考對方的感受,遇到事情時不執著自己的想法,也不要讓一個人一味地付出,要多為另一半思考。老夫老妻更是要懂得互相依賴,這樣晚年生活才更加長久,更加幸福、更加穩定,同時也會減少「磕磕絆絆」。
第四,欣賞對方
能夠長久的陪伴在對方身邊,靠的是共性吸引,即使到了晚年也要有相互欣賞的目光,與其相互挑刺,相互埋怨、相互傷害,還不如給對方一句贊美,給對方一個愛的擁抱,當老伴在你身邊展現出自己最美或最帥的一面時,對方應該毫不吝嗇的給予他們肯定,讓他們內心充滿快樂,人與人之間相互欣賞,也會創造出一個溫馨且幸福的家庭環境,老夫老妻之間也能保持如膠似漆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