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處理父母干涉婚姻
可以根據以下方式處理父母干涉婚姻:
1、可以多跟父母溝通;
2、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話不予理睬,子女則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反映情況,由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來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為。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對父母干涉婚姻的行為是堅決予以制止的。婚姻自由是指當事人在法律的規定范圍內,不受外力干預和強制,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意願的自由。婚姻自由可能被破壞情況為強迫婚姻、包辦婚姻、重婚、騙婚、買賣婚姻、形式婚姻、童婚和同性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貳』 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怎麼辦
「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
01
這句話我想很多已婚人士都深有感觸,原以為結婚是給愛情多一重保障,但在相濡以沫的相處中你們會莫名發現,生活中平添了很多障礙,而其中設置障礙的人就有我們的父母。
中國的父母很喜歡干涉子女的生活,你的穿衣打扮他們要管,你什麼時候結婚生孩子他們也要管,而且樂此不疲。
父母們往往喜歡用這句話來實現對你的控制:
「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都多,我能害你嗎,我還不都是為你好。」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02
檸檬說兩個案例:
第一個案例的主人公是我的遠房表妹和她的婆婆。自打他們住一起後,幾乎每天都吵架。
根源就是她婆婆什麼事情都有話說,今天說你穿得衣服不好看,明天說你們年輕人都邋裡邋遢,而且還都挑在她老公不在的時候說。而婆婆說的最多就是二胎這件事,他們不想要覺得壓力大,但是婆婆天天催,還慫恿家裡的親朋好友一起催,就好像你不生二胎就是不孝,就是犯罪!
這真的是為孩子好嗎,真正的為你好難道不是你覺得好才是好嗎?
第二個案例是我看的一個情感調解節目裡面的。說的是一個姑娘結婚後跟丈夫一切都是AA制,把彼此的生活分的特別開。到什麼地步呢?比方說她這個月有半個月不在家,那這半個月家裡的電費就不能算她的。
而讓姑娘做出這個決定的就是她媽媽,她媽媽傳授給女兒很多所謂的「婚姻寶典」:
比如不能天天跟丈夫在一起,要不然彼此都會膩的;財務必須要分開,不能讓他占你便宜;老公說什麼話聽聽就算,不要在意等等……
當時的嘉賓都驚了,問這位媽媽,你也是這么和你老公相處的嗎?她說不是。嘉賓又問,那你為什麼這么教你女兒呢?這位媽媽說出了那句經典的名言:我是她媽,我這都是為她好。
但如果真的是為她好,好好的小夫妻至於要上情感調解節目來化解矛盾嗎?
03
這里,檸檬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說一句:很多父母只是打著愛的旗號來實現自己控制的目的,他們本質上並不是為你好,也不是為你的婚姻好。
檸檬舉一個例子好了,比如說原本跟你形影不離的閨蜜突然有一天談戀愛了,不再跟你聊天逛街了,她男朋友一個電話她轉頭就能丟下你,這個時候你會不會有種隱晦的想法「他們要是分手就好了,她要是沒談戀愛就好了……」
這是一種不健康的心態,但是很多父母就存在這樣的心態,他們希望你依舊像以前一樣依靠他們,而不是把其他人當作最重要的人,所以總是忍不住頻頻插手子女的生活。
大家都聽過「個人邊界」這個詞,我們需要跟他人保持距離,不讓其他人控制影響我們。而血緣關系絕不是跨越個人邊界的理由。
很多時候「我是你媽,我是為你好」給人的只是一種令人窒息的控制感,而不是被愛的感動。
如果你的父母也在用這種方式干涉你的婚姻,我希望你能夠堅持主見,明白父母跟你的界限。如果你一直生活在他們給你織就的包圍網中,那麼你將永遠被控制、被影響,活在自我矛盾的世界裡。
如果你覺得檸檬說的有點道理就給我個贊吧,如果有類似問題可以私信我哦!
『叄』 父母強迫結婚該怎麼辦
父母強迫結婚的可以拒絕,如果父母暴力強迫結婚的,子女可以報警處理。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同時,也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重婚;禁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肆』 父母暴力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規定,自主自由自願的決定本人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來自外力的強迫和干涉。干涉婚姻自由的,可責令違法者改正錯誤,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和後果,給以相應的制裁。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可以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伍』 父母過多干涉婚姻生活,應如何委婉又合理的去勸說
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父母對於我們的生活一直處於干澀的狀態,尤其是我們的婚姻,更是父母的心頭大事,如果我們找到一個他們滿意的對象,那麼他們會同意,反之則會拒絕。其實當子女結婚的時候,父母應該少干預到生活中來,這樣家庭才會變得和諧。一:懂得溝通
在家庭中,溝通是很重要的,你只有學會了跟父母溝通,這樣的家庭才會和諧。但是在溝通的時候,一定要把自己心裡的想法給說出來,這樣父母才會理解你,才會懂得自己該如何去做。如果你選擇沉默,不去跟父母溝通,那麼父母是不知道你的真實想法,會根據自己的意願去做,這樣家庭的矛盾會越來嚴重,嚴重的時候還能影響到你們夫妻的生活,所以說要懂得溝通。
好的家庭是需要大家一起去經營的,只有這樣,家庭才會和諧。
『陸』 父母干涉兒女婚姻怎麼處理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柒』 父母嚴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擺脫父母的干涉
大多數的人可能都很嚮往婚姻自由,因為這些人也不願意自己的婚姻被別人牽制,其實父母都是為自己的孩子好,但是有的時候父母卻總是限制自己的孩子。父母嚴重干涉子女的婚姻,怎麼擺脫父母的干涉呢?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明確的拒絕你的父母,如果你的父母下一次再干涉你的感情生活,你就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的父母,你非常討厭這種行為。這種情況大家可能都會感覺到特別的惱火,但是可能又會覺得特別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