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房子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1
離婚房子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規定:
1、夫妻雙方在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共同取得房產,該房屋是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應該作為平等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歸登記方所有,還貸部分需要進行財產分割;
3、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二人共同償還房貸,並且房子存在增值,那麼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產歸屬人還根據情況對另一方合理的進行補償;
4、一方在婚前、婚後用自己的個人財產買房且登記在己方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5、 一方在婚前、婚後用自己的個人財產買房,但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Ⅱ 婚前房產離婚後如何分割分配
新婚姻法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購買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一、新婚姻法,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附加值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購買雙方房屋出資的,應當認定該出資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 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購買雙方房屋的,按約定辦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只歸於一方財產的除外)規定的原則處理。
3、離婚財產分割的一方父母出資的,即使房子婚後由父母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母子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綜上所述,離婚時對於夫妻共同的財產,法律原則上是給予平均分配,但是往往現實中會出現特殊情況。如果婚前購買時房產手續的名字只有男方,但是婚後兩人還貸,那麼房產判給男方,但是男方需要給女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