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中國成立後,《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何去何從
在古代封建社會,我國實行的是「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當時,女性的地位相當低下,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遭到了整個社會的歧視和輕視。而任何一名男子,就算有了妻子之後,依舊可以根據自己喜好納妾。
這樣的男權封建制度,一直到大清朝滅亡,民國建立後,才第一次頒布了法律規定男性禁止納妾的條例。但由於當時時局動盪,大家都自顧不暇,更無人會監督這一條例是否生效。因此,表面上來看已經禁止納妾,但民間富人納妾的現象依舊泛濫。
解決的辦法比想像中的簡單,就是尊重這些女子的想法。若不想接受這樣的婚姻,那就離開,回老家或者重新找一個丈夫。若想維持現狀,那就保證正妻的地位不變,但「小妾」或者「姨太太」的稱呼從此被消除。在這樣的規定下,那些姨太太們也都十分滿意,她們有的重新結婚,有的維持原狀,安心過完了自己的一生。
救生圈認為,這樣的規定還是非常合理的。畢竟,這些封建制度不是一時半會可以完全改過來的,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對待。雖然「一夫一妻」制度是必然趨勢,但面對舊時的制度,也要先保持尊重的態度,在人性化的規定下,最終達到徹底消除的效果。對此,你如何認為呢?
⑵ 新中國只允許娶一個老婆,那民國時的那些姨太太,最終如何處置
新中國成立之前,女性的社會地位一直是非常低的。在國家公共生活中,女性根本就沒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哪怕是個別影響了國家政治的女性,那也是藉助著特殊的身份,比如皇帝的女兒、皇帝的妻子等等,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政治。
這也導致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很低下,「三從四德」這些封建思想就牢牢禁錮了女性,讓她們必須要依附於男人而生存。
如果她們依然想要留在原來的家庭,國家並不會過分干涉。如果她們在解放之後,願意從原來的家庭中脫離出來,自力更生,那麼國家當然是舉雙手贊成的。
可是,如果她們並沒有一技之長,擔心沒有辦法養活自己,或者是實在過不慣靠自己勤勞的雙手吃飯的日子,我們也不能過分強求,只能任憑她們留在原來的家庭。如此,就只有最後一位姨太太去世,這個現象才會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