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2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定
2022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定如下:
1、新增了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離婚的,那麼可以在30天內撤回離婚申請。
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允許離婚。
3、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給揮霍財產的一方。
4、減少無效婚姻情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再是無效婚姻情形,而是可以申請撤銷婚姻的情形。
5、界定了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范圍。
6、規范親子關系確認和否認之訴。
7、明確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② 2021年新的婚姻法離婚規定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七編。從此《婚姻法》正式退出歷史舞台,相關離婚的改動還是挺大的。
1.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
利用 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身份證、戶口簿、無配偶證明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行為,草案規定為無效婚姻。
2.增加離婚冷靜期的規定
實踐中,輕率、意氣、一時沖動離婚現象增多,不利於家庭穩定。為此,《民法典》新增了 一個月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問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3.完善離婚賠償制度
現行《婚姻法》規定了四種適用於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草案增加了 離婚損害賠償的兜底條款,將一些確實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害的情形納入損害賠償范圍。
3.夫妻共同財產增加兩項范圍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草案增加了 「其他勞務報酬」、「投資的收益」。
4.兩種情形婚內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草案增設了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制度,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1)一方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 法定撫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5.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起訴離婚應判離
《民法典》新增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離婚後子女撫養按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
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的問題,草案明確,兩歲內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兩歲以上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則判決。
7.離婚後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探望權
關於離婚後探望子女的問題,草案增加規定 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權利。
8.離婚財產分割增加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關於離婚時財產分割,草案除照顧子女、女方,還增加了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