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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婚姻都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4-06-08 06:10:52

❶ 壯族婚姻禮儀風俗

壯族實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過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辦,早婚現象很普遍,一般十三、四歲即由父母包辦訂婚。訂婚由媒人把奶銀錢、酒菜及孝敬女方父母的衣服和給姑娘置辦的衣服、首飾送到女家。成婚時,向祖宗獻飯,拜家堂,告祖宗,婚儀與漢族相同。人贅婚俗稱「上門」,禮與娶婦同,但儀式從簡,不要男家聘禮,由女家酬客宴賓。有「轉房」婚俗,但僅限於兄死嫂轉為弟妻,今已少見。長期以來,盛行婚後「坐家」,女悄爛子婚後即回娘家。「坐家」期間,男女雙方有社交自由,但行為必須在父母管教下進行,待懷孕或生子後才開始到夫家長居(逢年節和農忙時節,可由丈夫或其弟妹接回來短住)。若是三、五年仍不孕,但弟妹已長大結婚,就得「落夫家」,反之則改嫁。1981年以後,「坐家」的時間已大大縮短,約三、五個月甚至個把月就能與丈夫長久同居。個舊、蒙自、開遠等市、縣稱「土佬」的壯族,「坐家」的習俗已有改變,婚後即落夫家。男女青年也有自由戀愛的,凡趕街子或節日,通過對唱山歌、拋花包(刺綉的球形香袋)等方式進行擇偶,但即使雙方情投意合,也須徵得家長同意並通過「合八字」方可成婚。結婚時,「土佬」和「儂人」盛行水潑新郎,「沙人」則盛行水潑媒人。接親之日要挑粑粑去新娘家。「儂人」拜堂時長輩要為新郎、新娘起結婚名,以後公婆呼媳婦的結婚名,岳父母呼女婿的結婚名。
開遠、蒙自的「土佬」請媒說親,第一次就要帶酒肉,俗稱「打狗菜」。訂婚稱「吃水酒」,結婚則稱「獻飯」。接親時,女方大門緊閉,男方陪郎要從門縫中塞「紅包,並送「姑娘雞」才開門。「姑娘雞」當日宰殺以招待客人,酒筵持續到次日天亮,邊吃邊唱。次日,女方家仍招待迎親人,但有飯無菜,必須唱「要菜歌』才送出來。飯後迎親人接新娘上路,女方家要送「晌午」,其中必須有一塊豬頭肉。新娘到家要給「進門錢」,門檻上放一根扁擔,以示新娘從此要挑起一家人的生活擔子。
大門的兩邊放「彎刀」或弓箭,新娘用隨身帶的花傘挑開,表示新娘的機智勇敢。金平、河口、元陽的「儂人」、「沙人」,訂婚叫「吃小酒」。結婚頭天,從小與姑娘相處很好的女伴,各自從家中帶著炒黃豆、炒蛋餅送到新娘家共餐,陪新娘邊吃邊唱。彌勒地區互相認識並建立感情後,由男方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求親。女方父母同意,就把姑娘的生辰交媒人帶給男方家。如「八字」相符,男方家請算命先生擇算吉日,由媒人轉告女方家,女方家就忙著給姑娘做嫁妝。結婚的頭一天,男方家選1個伙子代表新郎,1個姑娘和兩個年紀較大的男子挑著酒肉到女方家接親。春運源吉日早上,女方家把親戚都請到家中吃一頓「嫁囡飯」,然後從其中選出男女各6人送親。姑娘到了男方家並不和新郎同房,而是跟前來送親的6個姐妹住在一間屋子裡。第二天和新郎到酒席上敬酒,第三天回門。待來年裁種季節,由新郎親自到岳母家領回新娘,從此夫妻才共耪田園,長久合一。個舊地區結婚的年齡一般不超過20歲,18歲前父母就為他選擇對象,也有自由戀愛的,但必須徵得父母同扒態意,先請兩個媒人去「說親」,叫「討話」。媒人第二次帶著兩塊肋骨肉(又叫「討親菜」)和酒、菜等到女方家要生辰八字合婚。合婚到正式拜堂,要有三次禮儀:
包小婚:合婚中認為男女無「相剋」之處,就包小婚(訂婚)。男方給女方送「小水禮」,一般送酒7.5公斤、半頭豬、大米77.5公斤、禮銀160元、奶銀66元、兩個長頭土布以及首飾等。訂婚後,每逢節日要給岳父家送禮物,如端午節送糯米,中秋節送月餅,春節送肉和粑粑等。
包大婚:雙方家庭通過媒人商定結婚日期。婚期決定後檢查身體,領取結婚證書。婚前半年內,女方根據男方家庭經濟情況要「包大婚」的禮物,錢多少不定、但要求帶六字,如260等。其他還要有如1頭豬、一馱米及夠辦酒席的酒和菜、幾套衣服及鞋子、銀手鐲、雙股圓腰後鏈、銀、「藍絲」針筒、管頭等。如果男方經濟情況好,女方則要金戒指和耳環等。包大小婚都要請客,送去商定好的禮銀,作為准備女方的嫁妝如雙人床、墊蓋用品、箱子、衣物等。
結婚:婚期前一天男方家要「過禮」,即送1頭豬,挑一份「水禮」包括糕點、茶、酒、小菜錢、新娘穿的紅綠衣褲等。「過禮」後第二天舉行婚禮。男方新郎。媒人及陪郎騎馬到女方家時,要有人出來迎接。拜天地後,女家擺出雞、魚、肉3碗茶招待,意為雞飛魚走,吃完後就起身返男方家,嫁妝也跟隨送走。過去,新娘坐轎,解放後改為步行,80年代以來盛行坐馬車、拖拉機和汽車。男家門口以席於鋪地,門檻上放一馬鞍,新郎新娘未跨鞍前,請「撒帳」先生口念「退馬車」的口訣,邊念邊用五穀、稻草,銅板向四方拋撒,謂之「撤帳」。大門口用桌子擺1桿秤、l斗米,米上放剪子和尺子。撒帳結束由兩個未婚的姑娘把新娘接到新房,新郎則先站在房門口,用扇子敲新娘三下象徵夫權。另一女子用1個裝著七星燈的篩盤放在新床底下,七星燈要連續點3天。當晚,送親的陪娘在新房同宿,新郎只能到別處就寢。第二天,新郎新娘同拜天地、祖宗、父母及親戚長輩。拜後,長輩要贈送首飾或錢,壯族叫作要「耍板凳錢」。
寡婦再嫁由自己作主,但改嫁前要向婆婆說明,由婆婆去「敲」男方的禮銀,說定利銀數目。嫁時只能帶走平時的穿著。去男家時,有個別的村不能讓人發現,如被發現就要罰錢。有的不舉行婚禮,只請親友吃一餐飯就算結婚。

❷ 廣西結婚風俗是怎麼樣的 不同民族的風俗有什麼不同

俗話說「三里不同俗,五里一易風」,地區不同習俗自然也有差異。我國因為地域寬闊,所以地區習俗也非常多,並且大多數地區的習俗有著天差地別的不同。在結婚習俗上我國有很多種說法,那麼現在就和我一起來看看廣西結婚風俗是怎麼樣吧?

廣西結婚風俗——壯族

壯族與漢族以及 其他凳行 民族通婚的現象較為普遍,但壯族的婚姻形式主要分為兩種:父母包辦和自由戀愛。自由戀愛的方式有拋綉球、打木槽、趕歌圩、對歌等。對歌是壯族青年男女的一種戀愛擇偶方式,通過對歌來披露心聲,互相了解,建立感情。

廣西結婚風俗——瑤族

瑤族一般不與其他族通婚。瑤族的青年男女一般是通過節日唱歌或其他途徑建立感情,徵得父母同意後結棗拿嘩婚。但在瑤族男子上門入贅的習俗比較普遍。瑤族的婚禮相對來說比較簡朴,一般在結婚當天是由新娘走路或騎馬到新郎家,全寨男女都來唱歌祝賀。第二天回門住一天,第三天即開始勞動,建立家庭。在瑤族離婚是比較嚴格的,但是寡婦在家是不受歧視的,父母一般是由最小的兒子撫養。

廣西結婚風俗——苗族、侗族

苗族、侗族青年男女婚前都有比較自由的戀愛活動,比如「走寨」、「走坡」等形式,但必須要有媒婆說親,再父母同意後才能結婚。過去婦女婚後「不落夫家」的習俗,在解放後有比較大的改變,上門入贅的情況比較普遍。在侗族同宗是不能結婚的,但是比較流行姑舅表婚,禁止姨表婚,重舅權。苗族則實行同宗不婚、姨表兄妹不婚,不同民族不婚。

在過去部分的侗族山寨任然保留古代的「搶親」婚俗,搶親」的方式各地不一,但基本上都是男女雙方自願的,在結婚的當晚,故意將新娘藏起來,男方則半夜來設法將新娘「搶」走,抬上花轎,吹吹打打凱旋而歸。侗族還有私奔的習俗,當一對戀人遭到任何一方父母反對時,兩人便逃往他處,建立小家庭,經幾月或幾年,托親友向反對的家長說情。

編輯總結:關於廣西不同民族的不同結婚風俗,相信大家看完 廣西結婚風俗 的介紹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內容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和建議。如需敏信了解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

❸ 急求有關壯族的婚姻,掃墓,喪葬,鬼節等的過程細節!!!

不好意思,您所說的那個地方我不大了解,希望我回答的這些東西能對您有所幫助。

壯族的婚姻習俗
1、不落夫家婚俗:又稱「坐娘家」、「長住娘家」。舊時壯族婚俗。意指女子成婚後,即返娘家長住,短則一二年,長則七八年甚至十年,逢年過節或農忙時,始到夫家短住幾天,待到懷孕生育才到夫家安居。此婚俗在古代志書中多有記載。民間流傳不落夫家的原因有:主要是女方尚年幼,不知如何在夫家生活,難以承擔繁重的家務勞動,待年齡和生活能力增長後,再落夫家。現在那坡黑衣壯仍有不落夫家婚俗。

2、倚歌擇偶婚俗:壯族婚戀社交活動,青年男女在歌圩上或趕圩過節時,選擇對歌之人,交朋結友,尋求配偶。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十二「粵歌」中記述:「良人(壯人古稱之一)之俗。幼即習歌,男女倚歌擇偶。女及笄,縱之山野,少年從者數十,以次而歌。視女歌意所答,而一個留,彼此相遺。……約為夫婦,及倩媒以蘇木染檳榔定之。」明桑悅亦有詩曰:「男女分行戲打球(指拋綉球),清歌互答自成親。」這種「唱歌為樂,答歌為媒」的活動,與壯族的審美心理相關。壯人自古好歌,善歌標志著最具聰明才智,並以此衡量一個人是否值得尊敬和愛慕。民間傳說,漂亮的姑娘,雖有眾多的追求者,但他們只嫁給在賽歌中唱得最好取得優勝的小夥子。劉錫藩《嶺表紀蠻》第十八章載「善唱歌者,能博得婦女之歡心,可藉此為媒介,而達到最美滿的戀愛;並可由此等范圍之內。而實驗抉擇各個戀愛者之誰為愜意,進而達到美滿結婚之目的。」「倚歌擇偶」反映了壯族的傳統文化心理和婚姻道德觀念。它緣於歌而重於情,在多次歌場交往中,雙方建立深厚的感情,追求自主的婚姻。正如有首傳統情歌所唱:「竹篙打水浪飛飛,我倆結交不用媒,不用豬羊不用酒,唱首山歌帶妹回。」這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具有抗爭意義。青年男女的「倚歌擇偶」、「答歌成婚」活動,從唱「見面歌」到「約歌」都有一定的程序和規范,成為歌場社交的禮俗。「倚歌擇偶」已將男女社交活動「歌化」,將生活藝術化,因而具有雋永的魅力,傳統的文化心理又賦予了它頑強的生命力,為群眾喜聞樂見。雖遭歷代封建統治者「懸為例禁」,但禁而不止,盛行不衰。這種習俗與當今提倡戀愛自由、婚姻自主的風尚相當吻合。

(1)見面歌 又稱「初會歌」。「倚歌擇偶」歌式之一。這類歌常借物喻意,詢問對方姓名,家處何方,探明對方來意。它能表現歌者的才智,使對方加深第一印象,達到以歌交情的目的。

(2)求歌 又稱「請歌」或「請詩」,即請求對方正式對歌面唱,為「倚歌擇偶」歌式之二。在選擇合適的對象後,重新發歌開唱,南部壯語叫「西噌」,意即「起頭歌」。歌者以二人或五六人為一歌組,因而常出現幾個男歌組向一女歌組唱「求歌」的現象。求歌有懇求法、激將法、喻理法、勸說法等幾種手法,所以必須出奇制勝,靈活多變,才能將對方引來對歌。

(3)接歌 又稱「和歌」。「倚歌擇偶」歌式之三。被邀請一方表示接受「求歌」者邀請,將對方所唱的歌題、歌韻接過來並與之唱和。一般唱「接歌」是有條件、有選擇的,可據對方的「求歌」內容唱「應題式」、「反制式」等「接歌」。

(4)盤歌 「倚歌擇偶」歌式之四,為男女相互盤問唱答之歌。所唱內容有神話傳說、歷史故事、天文地理、歲時農作、生活禮儀、物象猜迷等,以考察對方的才智和試探對方的情意。

(5)甜歌 又稱「交情歌」。「倚歌擇偶」歌式之五。男女經「求歌」、「盤歌」後,彼此愛慕,為抒發情懷而唱「甜蜜之歌」。歌中所唱內容有贊美對方之詞,探情之意和思戀之情。它是歌圩上初識的男女交結情誼的一種標志。

(6)信歌 又稱「贈物歌」或「定情歌」。「倚歌擇偶」歌式之六。這是男女在歌圩上確定婚姻關糸,互贈信物時所唱的歌。如有「送鞋歌」、「扇歌」、「巾歌」等「信歌」。

(7)盟歌 又稱「誓盟歌」。「倚歌擇偶」歌式之七。男女定情之後,以歌誓盟,表達他們忠貞不渝、誓死不移的愛情。

(8)思歌 又稱「思戀歌」、「念情歌」或「相思歌」。「倚歌擇偶」歌式之八。為男女在「定情」之後或「會情」之時所唱。戀人常採用借物寓意、擬景托情、諧音雙關以及誇張的手法,將自己的痴情心態表現得淋漓盡致,以抒發思戀情懷和相思的衷腸。

(9)別歌 又稱「離別歌」、「別情歌」或「相送歌」。「倚歌擇偶」歌式之九。這是歌場將散,戀人們所唱的辭別之歌,表達依依不捨的心情。

(10)約歌 又稱「相約歌」或「約會歌」。「倚歌擇偶」歌式之十。歌場散後,情人相送,告別分手時以歌相約再會。內容有問詢各自住址,約定再次相會地點或確定終身大事等方面。

3、串寨招郎 俗稱「串寨」。廣西田林縣舊州鎮一帶婚俗。一般在春暖花開或秋高氣爽季節進行。屆時,女子經過一番精心打扮之後,便結伴成群串寨以招郎上門。她們到達目的地後,找親戚或熟人住下。通過東家的婆娘傳話,物色對象。女子主動幫東家勞動。從而搏得村人對她們的好評。願意上門的男子即和她們攀談,同她們一起幹活。在勞動過程中「歡唱」(唱山歌),以「歡」為媒,談情說愛,定下終身,並商定『上門』具體事宜。男子上門時,一般無需聘禮,由女方備辦。婚儀在女家進行,極為儉朴。(潘海深)

4、哭嫁「罵郎」 意即唱歌罵新郎。舊時流行於廣西右江流域的一種婚姻習俗。當新郎從轎里出來進至女家廳堂之時,新娘帶著哭聲用近似山歌的腔調罵新郎,當新郎掛了紅帶,拜完女家祖宗後返家之時,後面又有新娘的「十姐妹」結伴唱「敵歌」送新郎,無句不罵人,無句不挖苦,這種罵郎習俗是古代女子對抗搶婚的遺風。

5、攔嫁 廣西西林縣壯族婚俗。當新娘剛離開自家庭院,還末出村,便有一群昔日相好的姐妹來攔住迎親隊。這時,迎親隊得上前再三說好話央求,盡量施展其口才,最終說服攔嫁的姐妹放行。攔嫁,體現姐妹們在生活、勞作交往中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別時難分難舍,此情景甚為動人。

6、跨燈梯 廣西凌雲縣一帶壯族婚俗。燈梯是用芭芒桿綁成四尺左右梯子的模樣,格數為雙數,中間點上一盞雙心菜油燈,謂之燈梯。新娘拜別父母親後,從燈梯上一步跨出大門,再坐上花轎,溻為前程艱難,但步步光明。

7、送巾禮 廣西德保縣壯族婚俗。新娘嫁至夫家的次晨拂曉,便挑水燒溫水。待東方發白,即端起一盆盆溫水,每盆水中放一條從娘家帶來的新洗臉巾,由姑嫂陪同,分別送到親族面前,表示認親,並躬身向長者請安。

8、夜婚 又稱「火把接親」。過去流行於廣西靖西、那坡、隆林縣等地,婚禮在晚上舉行,新郎帶領村中二三十個夥伴打著火把去迎親,行至新娘村寨口,受到數十位姑娘攔截,並發歌盤問,小夥子們必須對答如流並得到姑娘們允許,才可進門迎親。還有一種夜婚為男女方各有數十名夥伴相陪,來到約好的地點相會,幾個伴娘裝扮與新娘相同,男方要分辨真假新娘,派人串入姑娘群中「搶」新娘,姑娘們多方掩護,男方「搶」到新娘,以唱歌來對付女方「反搶」,且戰且退,姑娘們一路追去,實際為送親,直至男家村寨。那坡黑衣壯的婚禮更為奇特,新娘被接到新郎家後,半夜乘人不備,悄悄和姐妹們返回娘家,第二天晚上再到新郎家,繼續舉行未完的儀式,如此反復3天,婚禮才告結束。

9、踩腳印 壯族婚姻古俗。流傳於桂西馬山、德保、靖西縣等地。迎親那天,待新娘快到家時,家婆便躲在大門附近暗處等候,待新娘一踏進大門,家婆就悄悄跟在新娘子的身後,使勁踩踏她的腳印,一直跟踩到洞房門口才止步。認為如此,新娘就不會老往娘家跑,安心成家立業。此外,亦含家婆為上之意。此俗現已少見。

10、蓋月 新娘回娘家後三、五天內,男家要派一名父母雙全的女孩(十五歲左右),帶著酒肉到女家,邀請新娘去「蓋月」,意思是婚日當月要走夫家,也是婚後第一次走夫家,以遮蓋婚日的腳印。新娘要帶一位父母雙全的小同伴隨去,意為有伴不孤單。這次到夫家只住一天,隨家婆姐妹去做活路。晚上新娘與小同伴同床,丈夫不得走近,表示尊重女方。新娘回娘家時,男方老人送出村外,再次叮嚀新娘要常來婆家,此屬「不落夫家」舊俗遺風。

11、「歐凱「婚俗 隆林、西林、田林一帶的壯族民間,至今仍流行「女娶男嫁,夫從妻居」之俗。

壯族的喪葬習俗

壯族的喪事禮儀,其秩序大致是:

報喪

壯家有人死後,家人立即燃放大炮竹三響,以示家裡有了死人,向村人、親朋們報喪。同時主家派人到外家及至親者報喪,請道公來做道場,著手辦理喪事。

洗禮

死者主家報喪後,族內的男女就自動地到主家裡,幫忙各種喪事。孝男孝女及族人,披發帶孝,戴竹笠,攜竹筒或小水桶,到河(塘、泉)邊號哭,擲幾枚錢於水中,汲水回來浴屍。孝男孝女及最親者給死者擦洗完畢,俗曰洗禮。死者是男的給他剃頭發,是女的給她梳理頭發。男的戴上新帽,女的包好頭巾。接著給死者穿新衣服、新鞋,還給死者口裡放一枚銀元,俗曰含金。男性死者給他手中拿一把扇子,女性死者給她手裡握一塊手巾。目的是讓死者干凈體面地去到另一個世界生活。

入殮

道公來後,兒女到齊,由道公擇定吉時,便舉行人殮儀式。其儀式是:由族人在棺材內放一屋草木灰,後鋪上一屋白布,將死者屍體抬入棺里,再用一幅白布蓋上,作為新被,又用白布縫成蚊帳式罩上,使布角露出棺外。諸事齊備,就將棺蓋蓋上,用大鐵釘釘牢,此時孝男孝女及族人便放聲大哭。邊哭邊歌,以示與死者訣別死者入殮後,棺材放在廳堂中央,用一幅布遮住祖宗神位,以免沖犯祖宗在天之靈,棺材頭垂下一張布幔,設一張方桌,桌上設死者靈位,點燈燃香燭,地面鋪著席子,孝男孝女日夜坐席守靈。

停喪

停喪日期,視其家貧富而定,一般為三五日。孝男穿白衣服,頭戴竹紙帽,腰束麻帶,腳穿草鞋;孝女亦穿白衣服,腰束白帶,頭扎孝巾,腳亦穿草鞋,日夜守候在棺邊痛哭,以示忠孝。前來吊喪的親朋,均戴麻巾。男的束於左臂上,女的扎於頭上,以示哀悼。道公日夜念經文。給死者超度亡靈。

出殯

出殯日子時辰,由道公定,多在白天,且定在下午後。出殯時,先由親屬一人提著裝有鞭炮、紙錢的籃子走在前面,一路燃炮撒紙錢。道公一路敲鑼打鼓,持利劍在前開路。靈柩緊跟道公之後,披麻帶孝的孝男孝女扶著靈柩前面,親友送葬的隊伍在後面。行進途中,靈柩絕對不能著地,直至墓地。到達墓地後,下葬前,道公將一隻帶去的公雞捧在手中,轉了幾轉,放進墓坑裡,以卜吉凶。道公還把帶去的穀粒拋向空中,以表示死者到陰間能豐衣足食。隨即將靈柩及陪葬物放下墓坑,先由孝男孝女填入一些泥土,之後他們及送葬隊伍就轉歸路,由一些人在那裡埋棺築墳。在回來的路上,道公不得再敲鑼打鼓,孝男孝女及送葬的人們不得再哭,不得回頭望。人們在路上還摘路邊的桃樹枝葉來鞭打自己的衣服,以示驅邪,人們回到喪家門口,每人都要在裝有桃葉的水盆里洗手,以為去邪。人們吃了一餐飯後分散回家。

出殯後,喪家在屋的一角安桌設死者靈位,朝夕供奉飯菜,過節點燈燒香。滿三年孝男孝女才脫孝服。

在死者的葬式上,壯族曾經有過各種葬式。如岩洞葬、懸棺葬、屈肢蹲式葬、水葬、火葬、拾骨葬等。而民間普遍流行的是拾骨葬。

拾骨葬,又叫遷葬,是將棺屍埋葬,上土築墳,過三五年後,擇吉日良辰,再開棺拾骨遷葬,俗曰「拾金」再葬。

壯人認為,拾骨葬是幫助先人的靈魂從地下回到地面,以便逢年過節能回家與親人團聚。如今拾骨葬之俗民間尤存。

1950年後,壯族民間的喪葬禮儀風俗文化有了不少的改變。喪禮、禮服、脫服以及遷葬等均從簡。然報喪、入殮大體仍沿舊俗,一些地方還請道公做道場念經。

在壯族好些地方,有類似現在治喪委員會的「老人會」。如果這家是「老人會」成員,必須馬上去報葬,「老人會」立即出來協助辦理喪事。「老人會」現在依然存在,不過已經沒有迷信的內容,變成純粹是互助的團體。參加該會的會員,交十個碗,十個羹匙。並把姓名寫在傳命牌上,該會積累了一大批餐具,供有喪事的會員借用。平時可以租賃。每年舊歷六月初六為改選正副會長的日子,會員各派一名男子到指定地點赴會,各帶家釀米酒若干。宰一頭豬作宴席。會長主持會,照例要闡述一番宗旨,宣布申請入會名單,用協商辦法選下一任正副會長。會務辦完,即共飲團結酒。誰家老人去世,會長便召集會員齊心協力處理後事,壯語叫做「含盧過喝」,意思是劃船過河灘,同舟共濟過難關。會長為死者家屬徵集錢、米、酒等物。會員各家壯實男子要出來幫助打柴、修橋、鋪路、挖坑、扶棺、料理弔唁事宜,事畢,會長設宴酬謝。會長還要出任喪家辦理喪事的總指揮。有了「老人會」,即使是貧寒之家,喪事也能隆重舉行,使兒女盡到孝道。這是壯家人團結互助的好傳統。

掃墓

三月三按過去的習俗為上墳掃墓的日子,屆時家家戶戶都要派人攜帶五色糯米飯、彩蛋等到先祖墳頭去祭祀、清掃墓地,並由長者宣講祖傳家史、族規,共進野餐。還有的對唱山歌,熱鬧非凡。1940年後,這一傳統已逐步發展到有組織的賽歌會,氣氛更加隆重、熱烈。

鬼節

每年農歷七月十四,是人們熟知的中元節。但在壯族地區,壯人卻稱為「鬼節」,也叫「七月半」、「七月節」。顧名思義,「鬼節」因節日活動內容有關而得名。壯族民間傳說:人死後都變成鬼,並都到天上去,由「天上」管著;只有到七月初七至十五,才能「放假」回到人間「探親」。於是,每年到了七月初七,姑娘們過完「乞巧節」之後,家家都在忙於籌辦給祖宗(家鬼)祭拜的活動。至於無家無親的「野鬼」,只能在荒野上游盪,所以在這個時段里,就聽說誰誰在荒山上聽到「鬼哭」,誰誰被「野鬼」推下河去做「替身托生」……

祭拜「家鬼」,這是人們對祖宗寄託思念的活動,情深義重,理所當然。至於「野鬼」之說,那便是無稽之談了。但是,究其因由,也是事出有因的:壯族地區地處亞熱帶,每年農歷七月正是雨季,常常繼發山洪,因而也經常有人跌山、跌河而死;「野鬼」之說,便是告戒人們(特別是青少年)別亂到山溪、河流附近去遊玩。

各地過「鬼節」的節日安排各有不同,最具普遍性的是:十三之前,家家戶戶都搞大掃除,特別是祭拜的用具,如桌、椅、板凳、餐具以至香爐、燈盞等,都要一一清洗;平時言行中注意禮節,切忌罵人、鬧架(給祖宗回家有個家庭幸福祥和的好印象,讓祖宗能夠乘興回來,放心回去);把供品備好,如喂肥鴨子(因每家必殺鴨,故又稱「鴨兒節」)、備足豬肉、釀好醇酒、選好糖餅水果等,這樣做,一是表達對祖宗的敬重,二是展現子孫能乾的治家本事。此外,還要用紙做的房子、衣服、元寶等供與廳堂。七月初八開始「接祖」,十二以前要把祖宗接回家,一日三餐點香供祭。

十四、十五兩天(有的地方是十三至十六),全家停止一切農事(相當於放假),集中力量搞祭拜活動,包括置辦豐盛的祭品,舉行肅穆的祭拜儀式,進行熱鬧的聚餐,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十四第一次祭拜特別看重,往往是半夜起床,天亮之前便舉行祭拜,天蒙蒙亮全家就聚餐了。理由是防「野鬼」跟隨祖宗進家,傳說天亮之前「野鬼」最安靜。不過以衛生的視角來看,也許這與天氣有關,七月氣溫最高,蚊蠅活動猖獗,所以人們就乘清早天氣清爽、蚊蠅尚未出來活動之機完成祭拜和聚餐活動。十五晚上為「送祖」日,把所有的紙供品燒化,以示送給祖先帶回去享用。

十六是走親戚,嫁出去的女兒,這天都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兄弟,已經有了兒女的通常都要統統帶回來看望外公、外婆、舅舅以及各位表親。如果有幾位姐妹已嫁出去,這天可謂是「不約而同」聚到一起了,而眾「表」們(各兄弟姐妹的兒女們)也難得在此一聚,自然洋溢著熱烈而和睦的祥和氣氛。因此,有的民俗學家便給壯族「鬼節」的這一天稱作壯族「團聚節」、也稱「姐妹節」。壯族視「鬼節」為僅次於春節的大節,正如過年一樣,即使家境如何貧苦,這幾天還是要割肉宰鴨、隆重祭拜祖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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