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登記流程是什麼
一、婚姻登記流程是什麼
1、婚姻登記的流程是:
(1)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提交相關的證件和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對其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4)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婚姻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