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存續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一、婚姻存續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1、婚姻存續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處理方法如下:
(1)婚姻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女方可以起訴,也可以選擇離婚;
(2)對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處理,雙方都有平等的處分權;
(3)男方不支付生活費的,符合一定的情形時,女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扶養費。如果不支付子女的生活費的,可以以子女的名義起訴,要求其按時支付撫養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姻期間貸款離婚後銀行如何處理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