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查婚姻狀況在哪查詢
詢問本人這個方式很直接,在對方不騙你的情況下可以得到最直接准確的個人婚姻狀況信息,但是前提是他不騙你,如果對方存心隱瞞,那也就沒有辦法了。
詢問親友除了詢問本人以外,詢問親友也是了解個人婚姻狀況的好辦法,他的父母朋友肯定會比較了解他的個人情況,但是要注意問話方式要委婉,如果是朋友身份,這樣不會顯得你過於八卦,如果對方是你的對象,委婉詢問也比較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以免他們聯手欺騙你。
詢問鄰居雖說現在鄰居之間大多不熟悉,但是其實鄰居會默默關注到彼此很多生活信息,對方是否已婚,是不是會帶固定的伴侶回家,鄰居總能得知一二,畢竟大家都在一棟樓里,低頭不見抬頭見楊弘朔老師講所以詢問鄰居也是獲取個人婚姻狀況的好辦法,但是可能信息會相對模糊,不夠具體。
查詢個人婚姻狀況注意事項,身份證件,去民政局等官方機構查詢信息都是要帶身份證件的,所以如果要去民政局查詢婚姻狀況,記得帶身份證之類的證件。
詢問方式,個人婚姻狀況畢竟是屬於個人隱私,所以詢問的態度要客氣禮貌,最好不要給對方帶來不適感。
如果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那麼可以直接委婉詢問當事人就好了,如果是為了避免自己被騙,那就要小心求證,委婉打聽了,以免打草驚蛇,得不到正確的相關信息,個人婚姻狀況信息查詢主要就是這四種方式,婚姻狀況其實是屬於個人隱私,所以大部分方式還是主動詢問。
Ⅱ 怎樣可以查一個人的婚姻狀況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經委託,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一)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四)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Ⅲ 如何調查婚姻狀況
1.
通過民政局查詢,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民政局會詢問雙方婚姻狀況,並且進行查詢;
2.
詢問本人,對方在真誠的狀況下會如實告知自己的婚姻狀況;
3.
詢問親友,對方身邊的父母朋友一般都會清楚他的個人狀況;
Ⅳ 怎樣查到個人婚姻啊
要是在一個地區,想查一個人的婚姻狀況的話,就比較容易了,只要到婚姻登記處去網上一查,就知道他的個人婚姻情況
Ⅳ 怎麼查個人婚姻狀況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第一款: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5)怎麼查婚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婚姻狀況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未婚、結婚、離婚狀況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而是按照當地風俗結為夫妻的,其公證屬於結婚公證的范圍,但其公證的格式與結婚公證有所不同。
Ⅵ 網上怎麼查婚姻狀況
在支付寶中的搜索框搜索「電子公證」,就可以在網上查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變更是戶口變更的原因之一,辦理戶口因婚姻狀況變更而變更時,本人應親自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戶口登記機關。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第一百一十二條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Ⅶ 怎麼查一個人是否結婚或者離婚
一個人是否結婚或者離婚可以在支付查看。
首先,在手機上打開支付寶app;進入後,點擊首頁的市民中心;然後,在頁面里點擊婚姻登記預約;之後找到婚姻,點擊打開。進入後,在底部點擊婚姻登記信息查詢;最後輸入身份信息,即可查詢結婚或者離婚信息。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Ⅷ 怎麼查婚姻登記信息
婚姻登記信息的查詢辦法:由登記結婚的當事人,攜帶其合法身份證件(即身份證、戶口簿等),提出查閱申請即可。若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查詢。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Ⅸ 如何查詢結婚登記情況
當事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查詢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至第三項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Ⅹ 怎樣查詢婚姻狀況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經委託,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一)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四)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