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律咨詢(婚姻糾紛)
先報警處理 符合婚姻詐騙罪的構成
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是婚姻詐騙罪
犯罪時間為婚前 犯罪客體是隱瞞事實 取得你的信任後逃婚 取得你的財產
財產也是符合婚前財產
以上是對婚姻詐騙罪的認定 但是一般操作中 如果她返還財產或繼續和你結婚的話 則就不構成 對她責任的認定的麻煩之處在於她把你的38000元用於個人揮霍或者其他用途 至於是否追認的她的刑事責任要看你怎麼想的了
⑵ 婚姻家庭糾紛包括什麼,這些糾紛這么解決
婚姻糾紛包括婚姻矛盾,家庭爭吵,夫妻感情不和諧,夫妻感情減淡,出軌外遇等面臨離婚、婆媳關系、丈母娘女婿關系不和諧等情況,現在面對這些糾紛,可以找一些情感咨詢服務,比方說小麥傾訴這類的情感咨詢平台,咨詢下情感專家,獲取相關的解決問題辦法。
⑶ 婚姻糾紛找哪個部門
調解家庭矛盾的部門是:找當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調解,因為村委會會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解決基層解決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家庭矛盾都屬於它所調解的范圍。
基層居委會負責調節民間矛盾,維護居民合法權益,辦理本居住居民的公共事務。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茄培務是: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一、家庭糾紛應該找誰幫忙解決?
婚姻問題來出現糾紛;最好的辦法還是兩個人坐自下來心平氣和的多做自我批評,緩和僵持局面相互原諒,達到重歸於好。如果解決不了問題,去居民委員會進行再次調節,如果調節不成,最後只能起訴到法院。還是盡量不走這一步為好。
二、婚姻糾紛怎麼處理?
要知道婚姻糾紛怎麼處理,應先了解婚姻糾紛的類型。婚姻糾紛主要有,婚約同居糾紛、結婚糾紛以及離婚糾紛,其中,離婚糾紛又包括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糾紛、離婚後損害賠償糾紛、共同財產分割糾紛、子女撫養糾紛等一系列的矛盾糾紛。
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這些規定,概括了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婚姻糾紛的基本原則。具體指:必須堅持婚姻自由;必須堅持男女平等;必須堅持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堅持一夫一妻。
婚姻糾紛常見法律問題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必須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在材料齊全情況下,到婚姻登記地的民政局即可辦完協議離婚手續。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准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願離婚。對於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於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高納嘩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二)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或/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三)現役軍人離婚
按照《婚姻法》規定戚行,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這里的重大過錯是指下列情況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如果軍人一方不同意,且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則不會判決准予離婚。軍人一方提出離婚則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人民調解法》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居住的地區應當有人數較少民族的成員。
⑷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 怎樣處理家庭糾紛
夫妻長時間在一起生活,難免會有些磕磕絆絆,但是若沒有處理好將影響到夫妻生活的幸福,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是非常危險的,婚姻調解員這個職務也因此出現,接下來我將跟大家分享 婚姻調解 的技巧和方法以及怎樣處理家庭糾紛。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一:
「清官難斷家務事」是自古以來都流傳著的一句話,婚姻家庭糾紛往往都牽扯著種種感情,如果抱著把事情平息下來就好的態度,不及時調解,經過長時間的累積,夫妻矛盾一朝爆發,將會對婚姻生活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二:
婚姻調解員在對家庭糾紛進行調解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對方的家庭生活和家庭糾紛的原因,並多加註意調解的方法,尋找矛盾的調和點,將夫妻之間尚存的感情激發出來,讓他們能夠坦言相對,從而化解矛盾。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三:
如果引發家庭糾紛的原因是夫妻中的一方有違法的行為,婚姻調解員可採取批評教育的辦法,讓當事人認識到錯誤,並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反省,如果是因為家庭小事引發的糾紛,先耐心的傾聽對方訴說,讓當事人將內心的不滿發泄出來,經過情緒的發泄,當事人不安的情緒也消了一大半。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四:
婚姻調解單靠一個部門是難以完成的,需要健全婚姻調解的相關制度,並建立相關部門,在現實生活中總會出現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只有完善了處罰制度才能控制這些現象的發生。
我總結:以上就是 婚姻調解 的技巧和方法和怎樣處理家庭糾紛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看到這里已經對 婚姻調解 有所了解。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是需要進行不斷的溝通,在溝通的過程中知道對方的想法,不能單靠婚姻調解員,夫妻兩人才是解決家庭糾紛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