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四種情況,未婚、已婚、離異或喪偶。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
(1)沒有結婚的婚姻怎麼填寫末婚擴展閱讀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法律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辦理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 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⑵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有哪幾種
戶口簿對於婚姻狀況都會有相應的呈現,那麼對於婚姻狀況在對應的時候應該怎麼填寫呢?有哪幾種寫法呢?下面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了解。
一、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我們首先要知道不論什麼狀況下,都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但是填寫的方式是不同的,比如從未結過婚,這時候我們可以填寫未婚。
如果是結婚然後離婚,那麼可以填寫離異,如果是結婚後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這種情況下可以填寫喪偶。
一般情況下都是這三種情況,離婚再婚再離婚,不論你離多少次婚那麼都是屬於離異的范疇,那麼婚姻狀況填寫時候就可以直接填寫離異。
二、婚姻狀況有哪幾種
1.未婚
未婚指的是沒有結過婚,目前是屬於單身狀態的情況下所以是未婚的身份,當然有的人離異了處於單身狀況下並沒有再婚在很多地方也會在婚姻狀況欄填寫未婚表達目前處於單身的身份。
2.離異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大家明顯知道的,離異的狀況,就是指結過婚但是已經離婚現在處於單身的身份證明,當然在很多地區的戶口本上並不會採用離異這樣的字樣填寫在婚姻狀況欄,一般是採用第一種未婚的情況表明現在單身。
3.喪偶
雖然這種情況下也是屬於單身了,這種屬於被迫型的單身身份吧,因為自己的另一半遭遇不測已經身故了,不屬於婚姻感情不合,而是陰陽相隔的那種生離死別。
4.已婚
當然已婚肯定是大家都了解的,就是指你現目前是處於有婚約狀態的情況,你得婚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是單身。
5.空白
很多人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態都是空白的什麼字樣都沒有,這種情況呢主要是因為多年未曾更換戶口本,在一些地區出生後上戶口的時候,小孩子的婚姻狀態欄都是空白的。代表的當然也是未婚的情況。
小結:
在很多地區其實對於婚姻狀態的填寫就三種,第一種空白,什麼都不寫等同於未婚,第二種就是未婚,表明現在是單身沒有結婚。而已婚代表的就是已經現目前結婚了的人。
⑶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填寫,一般有四種情況,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如果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填寫未婚,如果是結過婚又離婚的,不能填寫未婚,只能寫離異。
婚姻狀況怎麼填
已婚指的是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具有法律效應,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的情況。
未婚指的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離異,即離婚,指的是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屬於離異,喪偶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已經死亡的。
⑷ 沒領結婚證婚姻狀況怎麼寫
法律分析:第一種: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沒有結婚,即使訂了婚,或是未婚有子,但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沒有領取到結婚證,婚姻狀況都是未婚。第二種:已婚,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第三種:離異,這種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第四種:喪偶,這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⑸ 婚姻狀況如何填寫
第一種: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第二種: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第三種: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第四種: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最後提醒大家,不管什麼原因,都應該如實填寫。如果一旦被查出作假,有時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5)沒有結婚的婚姻怎麼填寫末婚擴展閱讀:
應該如實填寫。根據自身的情況。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