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狀況具體有幾個選項
婚姻狀況是一國或一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年滿15歲及15歲以上的人口在婚居方面所處的狀態。
婚姻狀況一般分為未婚、已婚(有配偶)、喪偶、離婚四類。
未婚指15歲以上的人口尚未結過婚的狀況。
在一個人口總體中,未婚人口所佔比重的大小或未婚率的高低,取決於多種社會經濟因素和生理及心理因素,包括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水平,政府的法令和政策規定、風俗習慣以及人們的倫理道德觀和人生價值觀等因素。
㈡ 婚姻狀態四種類型
1、未婚:婚姻狀態填寫的未婚,也就是說是成年了但是出於沒有結婚的狀態,至少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婚姻存在的,也就是法律認證的單身身份。
2、已婚:已婚其中其實也被細化為初婚,再婚以及復婚三類,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是被統稱為已婚,如果想要真實的了解是已婚的其中那類,那麼只能問本人了。
3、離婚:離婚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以前結過婚,但是現目前是處理離婚單身的狀態,也就意味著是單身,只是曾經有過婚姻事實的存在。
4、喪偶:這個主要是因為婚姻存續期間,但是另一半因為某種因素導致了去世,所有這種情況下婚姻狀態是被叫做喪偶。
(2)婚姻狀態都有哪些選項擴展閱讀:
婚姻狀態屬於個人的隱私,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個人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婚姻的狀態也只有自己是最清楚的,別人是沒有辦法窺探到自己的隱私的。
婚姻狀況的查詢系統只有國家政法機關以及民政機關可以有資格去查詢的,作為平常人以及沒有國家必要的情況下,也就只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可以登錄的,但是他們自身簽有保密協議,所以不能泄露別人隱私的,所以查詢系統一般人也是無法使用的。
㈢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有哪幾種
1、未婚
戶口本上顯示的婚姻狀況是未婚,意思就是這個人還尚未結婚,在法律上是單身狀態,實際上可能是單身,也可能正在戀愛中,只要沒有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戶口本上都是顯示未婚,哪怕已經訂婚或者辦了酒席的新人也是一樣的。
2、已婚
已婚就是指已經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那麼在戶口本上就是已婚的婚姻狀況,這是證明兩個人合法婚姻關系的重要標志。
3、離異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顯示離異的話,意思就是夫妻已經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了,如果沒有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只是分居、鬧離婚、吵架冷戰等情況,都是不屬於離異的,一定要正式辦理了手續,拿到離婚證,戶口本上才會有離異的狀況顯示。
㈣ 戶口本婚姻狀態有幾種狀態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一般就是四種,包括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如果想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話,未婚、離異和喪偶都是可以的,但是顯示已婚婚姻狀況的人是不可以登記的。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基本就是以上四種,如果婚姻狀況有發生變化的,記得攜帶相關資料盡快前往派出所更改戶口本的婚姻狀況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㈤ 婚姻狀態四種類型是什麼
1、恨與抗拒的婚姻
最糟糕的婚姻類型是兩者都不快樂,都非常以自我為中心。在這種恨與抗拒的婚姻中,妻子惱怒丈夫,老是找碴兒,並和他爭奪權柄。在社交場合上,她無禮地對待丈夫,用丈夫聞所未聞的刻薄言語嘲諷他。
2、恨與順服的婚姻
我妻子嫁給我,是因為我使她相信我是個基督徒。我妻子一直長時間為自己的配偶禱告,願照神的旨意結婚。然而,我們結婚不到一年,就發現彼此的看法性格方面有所差異。
不管我的態度怎樣,我妻子盡量總是不斷地順服我。《聖經》上說妻子能以自己的敬虔行為贏得丈夫的心。當然有時我也努力愛我妻子而付出。
3、愛與抗拒的婚姻
女權運動使愛與抗拒的婚姻症狀火上加油。過去,我們會以為這種婚姻形態是一個懦弱的小男人被愛吼叫且爭斗不休的妻子所控制。
然而,今日的職業婦女過分專注於自己的事業,也許是抗拒型去租更佳的寫照。雙收入家庭為婚姻帶來了格外的張力,丈夫的確疏於照顧家庭,不過妻子對此的態度也不好。
4、愛與順服的婚姻
在我認識的人當中,只有少數男人擁有美滿的婚姻。要是你能夠深入看似美好的外表,多數男人會承認自己的婚姻並不像應有的情況那麼美好。在聖經中幾乎找不到什麼美好婚姻的榜樣,比較顯明的例外是亞伯拉罕與撒拉,以及耶穌的父母約瑟與馬麗亞。這兩對夫婦的婚姻是愛與順服的榜樣。
多數男人並不覺得自己擁有幸福的婚姻,他們不覺得自己活在愛中,也不了解《聖經》中愛的定義,而《聖經》清楚闡明丈夫與妻子的角色。
通過組合丈夫對自己角色的反應與妻子對自己角色的反應,可得到四種婚姻形態。他不是愛,就是恨;而她不是順服,就是抗拒。
愛與順服的婚姻不是約定俗成的,而是需要每天用心執行《聖經》的命令,去愛,珍惜,鼓勵,尊重,供應,體貼與寬容配偶。
㈥ 婚姻的三種狀態有很多種,你是哪一種
對於戀愛和婚姻,在結婚之前,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期盼。
而這期盼雖然看似每個人都不相同,但事實上,不過都是希望自己可以獲得幸福。
這幸福大概就是,希望在結婚後,彼此能夠相親相愛,自己總是能被在乎著,被回應著,被呵護著,時時都能感受到,來自對方的寵愛。
在走進婚姻的那一刻,所有人心中的憧憬,往往都是如此,那是十分的美好,只不過現實卻常常都是事與願違,很難真的就那麼的理想。
結婚之後,隨著時間的流逝,曾經甜蜜的戀人,會面臨很多的考驗,最後慢慢的,不同的夫妻,彼此的婚姻,也就走向了不一樣的方向。
縱觀太多夫妻的真實生活,兩個人的婚姻狀態大抵可以分為三種模式。
婚姻的三種狀態,一種是覺得有對方真好,自己很慶幸遇見了對方,一種是不好不壞,還能湊合著繼續過,一種是彼此相互憎恨,卻又相互離不開。
誰都希望彼此的狀態可以是感謝遇見,然而很多人卻成為了湊合,更多的人還只是相互折磨。
一段感情的開始,所有人幾乎都一樣,只是後來,婚姻卻成為了不一樣的走向。
這可能是最開始沒有做好選擇,但更有可能,是彼此在結婚後,沒有做到好好經營。
沒有誰能夠隨隨便便成功,也沒有誰的婚姻,能夠輕輕鬆鬆就成為自己想要的樣子。
身在婚姻中的人,其實如果不幸福,你不必總是去怪對方,更應該從自己的身上去找找原因,很多時候,當你做出一些改變,你的婚姻說不定也真的就可以有所改觀。
㈦ 婚姻狀況有哪幾種
1、空白
當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戶口在原籍未遷移的。
2、未婚
未婚就是沒有結婚的意思,這是法律上的未婚狀態,其實並不能和事實婚姻相混淆。在某些地方,有些人有事實婚姻了,但並沒有登記結婚,其實他們的戶口本還是未婚狀態的,要注意這一點。
3、已婚
也就是到相關機構登記結婚的人士,已經結婚的人,他們的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會從未婚更改到已婚上。當然,已婚還包括初婚、再婚和復婚這三個小分類。初婚也即是第一次結婚了,再婚是離婚以後又再結婚了。復婚是原本離婚的夫妻又重新結婚。
4、離婚
也就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到其中一方戶籍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後,有離婚證的。
5、喪偶
這是合法領取結婚證的夫妻,其中一方死亡,那麼這種情況就是屬於喪偶。
㈧ 婚姻狀況有幾種
幸福的婚姻多種多樣,但想要營造出和諧美妙的婚姻狀態,這還是很難的,要知道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而想到達到這種狀態,那麼兩個人就必須在靈魂上契合、物質上有一定的基礎,且雙方父母的家庭也必須和諧才可以。所以,想要營造這種狀態,真的是難如登天。
所以,當你遇到了對的人,且能夠在精神層面共鳴和融合,再加上一定的物質基礎之後,你才有可能構建、營造出和諧、美妙的婚姻狀態。當然了,我說的也不是絕對,起碼我見過的這類家庭,都必須滿足這幾樣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