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樣的婚姻受法律保護
法律分析: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男女雙方進行婚姻登記後,該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未依法進行婚姻登記的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屬於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結婚的實質要件如下:1、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3、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② 婚姻的意義是什麼,結婚有具體的意義嗎
一、婚姻的意義是為愛情世界保駕護航,也為兩個人的戀愛成全公平合理的地位,更為有緣分的兩個人創造生活人生的長長久久,結婚的意義是愛情世界有了一個家的存在感。
沒有婚姻的愛情都需要婚姻的祝福,沒能走進婚姻的戀愛都錯過了婚姻的緣分,結婚是給兩顆心一種今天的未來。
有了愛情就要考慮婚姻,不然愛情就是拒絕世俗選擇不食人間煙火,然而最仙的愛情還是煙火世界的酸甜苦辣,若是再沒有婚姻成全,就是私奔的兩個人會有私了的現實世界。
③ 婚姻對於兩個人來說意味著什麼婚姻能保護感情嗎
婚姻的關鍵,當然是內容,而非形式。
但是,那麼多人,面對婚姻的時候,卻往往是形式大過於內容。
回到話題,婚姻只是一張證而已,婚姻要不要,完全取決於自己,那麼,關鍵的問題是,要能夠讓自己過好——如果婚姻幸福,當然就不涉及過不好的問題;但是婚姻如果不幸福,那麼,離婚或者不離婚,關鍵也是看能不能過好自己。
所以,最終的結論就是:一個人這輩子一定要有能力過好自己,你如果有能力過好自己,婚姻這張證對你就沒有影響,繼續婚姻或是離婚,你都有過好自己的能力;反之,不管是繼續婚姻還是離婚,其實未來的生活中,可能都無法過好自己。
有的人遭遇了感情的背叛以後,陷入無盡的痛苦糾結中,你最終會發現,這樣的人,不離婚也痛苦,因為無法釋懷過往,整天用對方曾經的背叛來折磨自己;而離婚一樣痛苦,因為ta不具備過好自己的能力。
這,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在婚姻形式和內容上,離婚其實同樣如此,不要以為領了一張離婚證,就真的一了百了;不要以為領了一張離婚證,感情就真的一刀兩斷了。有的感情,就算有結婚證,也早就盪然無存;而有的感情,就算領了離婚證,卻還是一樣延續。
所以,兩個人之間,根本上的關系,並不是一張結婚或離婚證,而是感情。放下感情,反而不糾結這些問題;放不下感情,永遠都為之受困。
④ 婚姻法對於女方有哪些特殊保護
婚姻女方的特殊保護有: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⑤ 婚姻是為了保護男人的「繁殖權」嗎
一、婚姻是保護男女愛情的法律證書,是禁止任何一方有傷害另一方的明文規定,也是為兩個人排憂解難的合法制度,更是為一個家的未來世界奠定現實利益。
婚姻不是男人的證書,也不是女人的證書,是男女愛情到了最現實的世界應該擁有的態度。
婚姻不是男人的權益,也不是女人的權益,是兩個人有了愛情務實的條件一定走向結婚的權益,是兩個人珍惜彼此的方式。
婚姻是男女權利的保障,也就是維護一百年世界的值得,也是防止在這年輕到老的經歷中會出現背叛給予的討伐。
⑥ 什麼是婚姻這種關系為什麼復雜到需要法律來保護
婚姻說簡單其實很簡單,就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經營自己他們自己的小家庭,但如果說復雜那也是相當復雜的,我只能說復雜的不是婚姻本身,復雜的是婚姻里的兩個人。為什麼有的人的婚姻可以輕松得到幸福感,可有的人的婚姻卻總是被說的一地雞毛,原因其實很簡單,是因為這段婚姻里復雜的那個人,他們沒有經營好自己的婚姻,所以才需要法律去保護。
於是婚姻就變的麻煩了,而法律就是來保護這些的,為了避免你在結婚以後失去一些自己該得的,於是法律來保護你,可如果你們結婚的時候就從來沒有想過會有離婚的那一天,沒有想過婚房寫誰的名,或者互相都想寫對方的名字,那哪裡來這么多的麻煩事,因此復制的不是婚姻,而是那些沒有抱著單純結婚的人而已。
⑦ 為什麼說新婚姻法是保護財產,而不是保護婚姻
為什麼說新婚姻法是保護財產而不是保護婚姻呢?其實我認為呢,這個問題主要還是針對為什麼會出現離婚呢?因為如果你在結婚你要考慮的問題不是離婚,而是怎麼樣好好過日子。但是如果你們二人的感情已經不好,面臨了離婚,那麼這個時候其實對於婚姻沒有人再想維持下去,需要維持婚姻的唯一辦法就是維持二人的感情,但是沒有什麼法律是可以維護二人的感情不變淡的。
⑧ 婚姻的目的應該是什麼,它究竟能不能保護感情
沒有婚姻了,一個人就不能過了嗎?
當然不是,沒結婚之前,我們每個人不是都過得挺好的嗎。再看看身邊那麼多離婚的人,不也有很多人過得挺好的嗎。
如果婚姻不幸福,這輩子就都不可能幸福了嗎?
當然也不是,如果婚姻不幸福,首先看看有沒有可能通過努力,讓婚姻變得幸福;如果努力了還是不幸福,還可以選擇離婚;如果離不了,還可以選擇放下……
很多人說,因為各種原因,我無法離婚。
你當然可以選擇既不離婚,也可以過得幸福——但這有兩個重要前提。
第一,你有其它獲得幸福的支點,比如你的工作事業,你的人際關系,哪怕是你的興趣愛好等等,並且這些通過這些支點獲得的幸福要高於婚姻帶給你的痛苦。舉個形象一點的例子,如果幸福和痛苦都是一百,你沒有其它支點,你當下只有婚姻,而婚姻是百分百不幸福,那麼你的人生當然就是百分百不幸福。但是,如果你有其它支點,這些支點每一個可以給你50分的幸福,假如你有十個支點,得到500分幸福,而婚姻還是百分百痛苦,這時候,你的人生就是500的幸福對比100的痛苦,你總體就是幸福的。
第二、你得放下婚姻和感情。你之所以會受傷,會痛苦,是因為你在意,如果你真正能夠做到不在意了,其實也就沒所謂什麼痛苦了。假若你真的不能離婚,那麼保留婚姻的根本,可以是孩子,可以是面子,但絕對不要是因為還有感情,還存念想。你就把婚姻當做合夥,把配偶當做夥伴,就像一個公司,大家只是為了公司盈利合作,你對我就算是虛情假意我又何必在意,你的私生活、你一天到晚在干什麼,關我什麼事呢。
所以,別把婚姻當做你通往幸福唯一的路,尤其是,你的婚姻已經不幸福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