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戶口本修改婚姻狀況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戶口本修改婚姻狀況需要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流程為: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死亡證明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2.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如何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死亡證明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
二、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已婚改喪偶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材料;
(3)配偶的死亡證明。
3.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三、戶口本丟了怎麼辦
(一)、處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緣由丟掉居民戶口簿需求處理補領的。
(二)、所需證實材料
供給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請求(如戶主因特別緣由無法自己處理的,需供給戶主託付書及有關證實)。
(三)、處理流程
1.掛失並提交請求
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請求(本戶的一切成年成員都須在請求上簽名)。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
2.民警核實
戶口本丟了怎樣補辦?在帶著身份證,到戶口地點地派出所填寫《丟掉居民戶口薄報登記表》和《丟掉補領居民戶口薄登記表》,說明戶口本丟掉緣由後,就將進入民警核實環節。
通常,民警比對戶主與電腦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補辦戶口本請求里的材料是不是與微機材料庫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話基本上就只用等待列印新的戶口本了。
3.到遷出戶口的派出所復印其時遷出的戶口搬遷證存根,並交由派出所蓋章;網路
憑存根到遷往地派出所簽署未落戶證實;憑存根上的編號,找本地報社進行登報丟掉聲明;憑存根,未落戶證實,報紙,畢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到遷出派出所處理新的戶口搬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