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男方的威脅或者恐慌女方結婚怎麼處理
如果已經結婚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若威脅恐慌危及到生命,也可以在申請撤銷婚姻的同時申請保護令。
如果沒有結婚,我認為,先進行警告,如果男方的威脅和恐慌已經嚴重干擾到你的正常生活,構成了騷擾,這樣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② 夫妻感情不合,丈夫經常威脅妻子,應該怎麼辦
你好,婚後經常被老公威脅,承受精神壓力,家庭出現矛盾,建議先冷靜下來,前期可尋找親戚朋友的幫助勸說,或者尋求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幫助調解家庭關系。如果還存在家暴行為,應當報警,警察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並依法調查取證,情節較輕的,對加害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只要是毆打致傷或者多處受傷就屬於家暴了,與毆打次數和程度無直接關系。由上可知,家暴主要表現為身體暴力與精神壓迫。而由於家庭關系本身所具有的復雜性、多樣性以及行為人能力與認識的不同,家暴也具有多種表現形式,如肉體摧殘、精神迫害、性虐待與經濟虐待等等。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間理應相互理解尊重,換位思考,有錯就改,依靠暴力威脅解決不了任何實質問題。同時,在遇到家暴時,要及時保存證據並報警,尋求公權力的幫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③ 婚姻中出現恐嚇威脅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是威脅人身安全的,對正常生活造成影響的,受恐嚇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更嚴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則會受到相應的刑法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第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