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無效婚姻,什麼叫可撤銷婚姻
更換文字顏色黑藍紅 所謂婚姻無效,是指男女兩性結合不符合結婚條件或法定程序,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 可撤銷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要件上有欠缺,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失去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可見婚姻法對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均採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則,即凡是被確認為無效或者可撤銷的婚姻,其法律後果是相同的, 劉葉青律師,深圳離婚律師網首席律師,是國家注冊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深圳市律師協會會員,廣東聯睿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山大學法律系畢業,發表了《夫妻忠誠協議無效》等多篇文章。劉葉青律師自90年代起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每年辦理的離婚案件約25宗,勝訴率高。為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劉律師與部分公檢法退休幹部及深圳市多家婚姻家庭咨詢師事務所、私家偵探公司等建立協作關系。劉律師還擔任多家法律網站「特邀律師顧問」,熱心解答當事人的法律咨詢。 深圳離婚律師業務范圍 解答法律咨詢(全國范圍); 代寫起訴書、答辯書、上訴書、上訴答辯書、離婚協議書、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財產保全申請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全國范圍); 作為中間人協調離婚案件; 代為調查夫妻共同財產; 代理國內離婚訴訟案件; 代理涉外、涉台港澳離婚案件; 代理贍養費、撫養費案件; 代理遺產繼承、分家析產案件,辦理代書遺囑、保管遺囑、遺囑見證、遺囑執行; 代理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