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離婚冷靜期
第一,對於真心想離婚的人,無論是30天還是60天離婚冷靜期,這婚都非離不可。所以離婚冷靜期對真正下定決心離婚的人無效,只是增加了他們離婚的難度,同樣的事要跑兩趟,同時也加重了民政部門工作壓力。
第二,對於不想離婚的人來說,原本他們吵架,頂多是分居,或是回娘家。如果有了離婚冷靜期,好了,他們會直接跑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因為還有30天可以反悔,徹底氣氣對方也好。這樣一來,無疑會增加民政局的工作量,也會阻礙那些真正要離婚的人離婚,畢竟現在離婚都得預約排隊。
第五,對於恐婚族,離婚越是麻煩,他們結婚的意願就更低。這無疑又間接拉低了結婚率。但對於沖動型結婚者毫無影響,他們只考慮眼前,不會想後果。
最後,離婚大多都是兩個人實在過不下去了,經過深思熟慮才提出來的,畢竟傳統社會對離異者還存在一定的偏見,如果不是到萬不得已,沒有人會輕易離婚。
② 為什麼要有離婚冷靜期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會長李亞蘭:離婚冷靜期納入到民法典法條中,不是突發奇想,是來源於司法實踐。
司法實踐中我們認識到很多時候是沖動離婚,但經過一次破裂,雙方冷靜後可能會更好地珍惜對方,設置冷靜期是有必要的。
我們處理的很多司法案件中,兩個相愛的人往往因為一件事情就賭氣。「我不能跟你過了,我要跟你離婚。」另一方絕不示弱,「離就離!」一方有所呼,另一方有所應,誰也不甘示弱。以最痛快的方式到民政部門離婚,婚姻關系終止。事後再過了一兩個月,可能彼此的那些好處,兩人之間的那種甜蜜可能就浮現出來了。
但是這個時候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再沒有迴旋的餘地了。但人是有情感的,夫妻之間那種親密,從相識、相知到相戀,最後結婚,一定是有一個過程,一定是彼此認可的過程。當矛盾淡化之後,更多的是情感的回味,情感上的這種升華,可能就很後悔。所以我們覺得再婚有的時候匆匆忙忙,但再婚之後還惦記著前任的好處,帶著這樣的心情,再婚的時候一定也是不穩定的。
從司法實踐當中,我們認識到很多的時候是沖動離婚,如果能夠在沖動之後,還能有機會讓離婚沒有任何痕跡,有一個冷靜期後,可能就不存在復婚的情況。夫妻關系經過一次破裂,兩個人經過冷靜和思考,能夠更珍惜對方,我覺得這個是有必要的。
李亞蘭談校園霸凌:「要對校園霸凌立法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盡早納入立法計劃。」
校園霸凌現象和問題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只是沒有單獨進行立法,來對校園霸凌這樣的行為進行一個預防和懲治。
學生除了學習之外,他有自由的空間,學生不受約束後,就發生了一些霸凌事件,造成了另一方的損失。另一方受到的傷害,這個責任是誰的?是這個孩子的。但是「這個孩子」往往是沒有法律的一個明確界定,沒有得到明確的追究,需要承擔什麼樣的後果責任。
比如,有的孩子向另一方「要錢」,他是一個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在支配這塊從思想上還是知道自己有需求。他知道錢好花,知道錢能購物,能夠滿足自己的需求,這個是他的完全認知。在沒有合法取得的情況下,去向另一方去強取豪奪,不給錢就一頓暴打,甚至是一頓侮辱。
這個行為他能不認知嗎?能跟他自己的言行和思想上的成熟度沒有關系嗎?是有關系的。但是往往是因為他是個孩子,是一個14周歲以下的孩子,我們從現有的法律框架和法律規定的當中,就不能追究他這方面的刑事責任。
每個孩子都是祖國的未來,但是孩子在成長的過程當中受到了外力的不法侵害,很心痛也很著急。希望能在今年的兩會結束之後,對校園霸凌立法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能夠繼續推動相關法律納入到國家的立法計劃,起到警示、預防、懲治作用。
③ 法律為什麼要設立離婚冷靜期
先給大家科普一下,離婚冷靜期僅限協議離婚,訴訟離婚並不受此限。我個人而言是不贊同離婚設置冷靜期的,因為比起離婚,我認為結婚才需要冷靜!
當然不排除確實有沖動離婚的,但對於大部分真正想要離婚的人來說,離婚冷靜期的作用和意義並不大!
離婚冷靜期開始之後,極有可能出現的現象就是:已經協商好要離婚的夫妻倆,在冷靜期內一方突然對協議內容反悔,不離了,怎麼辦?民政局還是不能給辦離婚!協議不成,只能轉訴訟。
無形之中,除了加大真正想要離婚之人的痛苦和成本,增加訴訟離婚的數量,激化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以外,好像沒什麼利處。對一個真正徹底破裂的婚姻,與其讓他長時間存續下去,不如盡快結束更好一些。
我常說離婚要快,特別是做下決定後,否則很容易錯失對自己有利的時機。相反,結婚要慢,多些考察,才不會在剛一步入婚姻就折了腰。
④ 結婚冷靜期是什麼意思
結婚冷靜期,網路流行語,形容准夫妻雙方因准備結婚而來到民政局,查看對方的各項犯罪、處罰、徵信、家暴、網路發言是否被舉報等記錄,在了解了對方的各項記錄後可以冷靜幾天再決定是否要領結婚證。
1月14日,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徐姍姍在發布會上表示,今年上海「兩會」上擬遞交提案,建議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權,大力倡導婚前醫學檢查,探索建立婚姻登記異議期,即婚姻登記生效前給予配偶獲取信息披露的知情權。
徐姍姍說,婚前沒有做強制性的婚前檢查,實際上,對於雙方真實信息的了解非常有必要,不然會出現婚姻無效的情況,是否可能設置結婚冷靜期限,保障雙方的知情權。
(4)為什麼婚姻冷靜期擴展閱讀:
結婚冷靜期就是要你婚前想清楚這些問題
1、閃婚的人,也容易閃離。
感情是有個發展過程的,剛開始你們倆感情很甜蜜,覺得找到了真愛,什麼話都能說到一起。之後,你會發現,對方並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樣完美。
他也有很多缺點,比如說,亂扔襪子,不愛衛生。你會失望,想要改造對方。同時,對方也覺得你不像之前那麼溫柔,也對你有著越來越多的要求。
你們倆都想要改變對方,希望對方順從自己,然後證明,自己是被愛著的。於是,為著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感情也在一次次的爭吵中消耗。
2、結婚也需要理由,想清楚為什麼結婚。
每個人結婚的理由都不同,很多女生結婚都是因為他對自己好。但婚姻光有愛情是不夠的,他現在對你好,以後呢?
很多女生,當初都是因為男人對自己好,才感動地走進了婚姻。之後相處久了,就發現很多問題。以前每次回家,他都帶著自己喜歡的零食,一起幫忙做家務。
之後,他越來越晚回家,回到家也是玩手機刷游戲。你想要跟他說句話,他說太累了。你想要他幫忙做一些家務,他一動不動。你一次次地失望,希望他能像之前那樣對你好。他感受到了你的要求,感受到了壓力,開始逃避。於是,你們倆「一個追,一個逃」,感情出現裂痕。
因為對方對你好,所以你感動了。如果對方對你不好了,你又失望了。
⑤ 離婚冷靜期是什麼為何要設立這是不是限制了婚姻自由
1.離婚冷靜期是什麼?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在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僅在政府機關實施(不適用於法院直接判定離婚的法定事由)。
⑥ 辦理離婚的時候,為什麼會有30天冷靜期
《民法典》規定協議離婚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對於一時沖動就想離婚的人有用,但對於家暴或者出軌冷靜下來是沒有用的,這個決定對女性是不公平的。
總比直接離婚讓雙方都後悔好得多!結合婚姻並不容易。有一個冷靜期,也有利於雙方為對方著想。不要因為沖動而做後悔的事情。
⑦ 為什麼在辦理離婚的時候,會有30天的冷靜期
因為現在的離婚率非常高,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現象,所以國家就出台了相關政策,提出了離婚冷靜期,讓人們在離婚之前認真的考慮一下自己的婚姻,不在沖動的時候做出離婚決定。
婚姻本來就很難,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對待,用心經營,這樣你才能擁有一個幸福的婚姻生活,如果什麼都不願意溝通,什麼都不願意去做,那麼你們兩人之間的婚姻,一定會出現問題。
⑧ 為什麼要設立離婚冷靜期
全是因為現在的年輕人比較沖動,有時候一沖動就去辦離婚而過婚,後悔又重新結婚,所以說給財設立這種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