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會有婚姻法這種東西或,政府為什麼關心公民的婚姻狀況
婚姻法主要是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夫妻雙方的財產關系是婚姻法調整的重要內容。本文通過對我國婚姻法中夫妻財產制的分析,認為,修訂後的婚姻法進一步完善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財產制內容,明確規定了夫妻財產制的方式,對保障婚姻雙方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和婚姻家庭關系的和諧穩固,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基本上適應了現階段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婚姻家庭關系的需要。
第一、男女平等,自食其力。新規昭示了任何一方不付出就得到別人的財產已經屬於咋日風景,婚前財產屬個人所有是對雙方個人利益的尊重。
第三、感情永遠比財產更重要。這樣一來,除去了一些有色眼鏡,社會世俗的雜音。不會讓別人說女人嫁到富人家是圖人家的財產,因為對好女人來說,感情永遠比財產更重要,新規公布於眾等於堵上了那些世俗之人的嘴,這對好女人來說是最大的公平。第四、婚姻能夠長久維系的基石是尊重,是情感。情感,尊重是相互的,而有了這兩個前提的婚姻,誰的財產還有必要分得那麼明細嗎?只是一心計較別人現有財產屬不屬共有的這些人,新規已經告訴你了,這個婚你不適合結。
② 你對新婚姻法有什麼看法
個人覺得一項好的法律應該是讓一個社會更加健康、積極向上的發展。就目前婚姻法而言,它只承認物質價值,說白了誰賺錢多誰老大,這就促使了有能力的女性多去自我實現,沒能力的女性也忙著去掙錢,應為錢才是最有保障的。那麼,養育下一代是非常沒有收益的事務,並且在目前婚姻法中,這種付出、勞動,不算價值。最後會不會導致女性拒絕生育後代呢?clear說女性退回家庭做家庭主婦是自己的選擇,那就應該承擔後果,此話不差。
目前的婚姻法會出現的趨勢便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拒絕支付生育成本,轉而自我投資;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迫於無奈選擇從屬於男性賭賭運氣。一定程度上生育成為一件賠本買賣,(不要再說生育是女性的天職,且不論有多少女性愛孩子。只論若是生育是女性的天職,什麼是男性的天職呢?答案是養家糊口,為女性打造物質基礎,而這一點在新婚姻法中已經被磨滅)基因良好的女性低生育,基因偏弱的女性高生育,眾所周知,新生兒的智商等因素決定於母親的基因,由此,不僅僅是生育率下降,人類基因的優良度也將整體下降。
③ 為什麼說《婚姻法》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法律。因為,新中國成立後,原中華民國的法律都被廢。急需有新的法律來規范公民的婚姻行為。而婚姻法是直接規范公民婚姻大事的法律,所以,被優先制訂的。
其他法律都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公布施行後才通過施行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於1954年9月20日才公布施行的。
④ 新婚姻法帶給我們什麼思考
新婚姻法給我帶來最大的思考就是現在婚姻的忠誠度已經到了一種什麼樣的地步,婚姻的忠誠度竟然需要法律來約束了。
我始終覺得婚姻應該是彼此忠誠的,這是婚姻的一個前提,但是新婚姻法的出台有一條新的法律是以往沒有的,那就是多了一個重婚罪,也就是說一個有了婚姻的人是不能夠在結婚期間與他人同居的,這就算是犯了重婚罪,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這也讓我們有了一個深刻的反思。
將法律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在法律責任一章,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修改後的婚姻法在離婚一章中明確規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修改後的婚姻法還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⑤ 為什麼會有婚姻法這種東西
《婚姻法》主要是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
1、內容明確規定了夫妻財產制的方式,對保障婚姻雙方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和婚姻家庭關系的和諧穩固,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基本上適應了現階段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婚姻家庭關系的需要。
2、保護了婚姻和家庭,維護了公民特別是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婚姻家庭權益。
3、弘揚了社會主義家庭美德。在婚姻家庭中法律和道德是相輔相成的,它們之間互相聯系、互相補充,又可以互相轉化。
婚姻必須的東西!!
⑥ 為什麼新中國第一部法規會是《婚姻法》
少奇同志布置新任務
1948年9月,解放戰爭進入了全面戰略反攻階段。此時,中央婦委召開了一次解放區婦女工作會議。會議期間的一天傍晚,鄧穎超對婦委會的同志們說:「少奇同志讓咱們過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務。」
從東柏坡到西柏坡也就二三里地,轉眼間就到了。劉少奇與王光美剛剛結婚不久,住在兩間土牆瓦頂房裡。劉少奇熱情地把她們迎進屋裡,請她們吃花生和紅棗。在詢問了會議情況後,劉少奇說:「再有一年左右時間,我們就能從根本上打倒國民黨反動統治,建立起一個新民主主義的國家。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這么個五億多人口的大國,沒有一部婚姻法豈不亂套了?這個任務交給你們中央婦委,你們馬上著手,先做些准備工作。」
解放區婦女工作會議結束後,中央婦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組。由鄧穎超主持,成員有帥孟奇、楊之華、康克清、李培之、羅瓊、王汝琪。中央婦委借用了東柏坡老鄉兩個小院,前院兩間土屋,辦公用;幾位大姐和工作人員,住後院兩間土屋。
起草小組成員中,真正學過法律的只有畢業於復旦大學法律系的王汝琪。她們首先派出工作組對婚姻問題進行專題調查。調查表明,當時在已解放的地區,婚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例很高。
⑦ 新的婚姻法出台後,農村大齡青年更慌了,你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婚姻問題自古以來就是一件大事,很多人都十分的關注自己的婚姻,我國的婚姻關系,婚姻法規等都已經經歷了長時間的演化。隨著女權意識的覺醒以及男女關系的平等化,有關婚姻方面的法律也在不斷演化和發展,婚姻法不僅是人們保護自己的方式,也是約束自己的方式。
為了使得人們更加認真的對待婚姻關系,新的婚姻法做出了大量的調整。新的婚姻法通過對夫妻共同財產的進一步細分,在源頭上抑制了一些騙婚行為的出現。對夫妻雙方婚前的私有財產採取新的分配方式,這樣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夫妻雙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