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有哪些主要內容
8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這是民法典編纂工作的重要一步,是我國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
為維護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保障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遏制利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行為,草案規定以偽造、變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
據介紹,實踐中,由於離婚登記手續過於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家庭穩定。為此,草案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貳』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法律條文有什麼區別
婚姻法隨著民法典的頒布實施,該法律已經廢止了,以後就以民法典為准啦
『叄』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什麼時候實行
《民法典》(含婚姻家庭編)將於2021年1月1日施行。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