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關系平等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1.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作為夫妻關系總的原則,是確定夫妻各項權利義務的基礎,不是夫妻在家庭中具體權利義務的規定。夫妻平等的原則意味著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也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擔家庭勞務。
3.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主要意義是強調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權利義務的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貳』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則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1、政治地位平等,男女雙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都享有姓名權。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男女雙方有共同撫養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2、經濟地位平等,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有共同的處理權。女子與男子,有平等的遺產繼承權,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3、文化權利平等,都有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等等。
『叄』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則具體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男女有同等的締結婚姻的權利;2、男女有同等的離婚請求權;3、離婚時男女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均享有平等分割的權利;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肆』 男女平等原則包括哪些方面的平等
婚姻法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伍』 婚姻平等指的是哪方面
嗯,婚姻平等的話,講究的是好多的方面,第一個就是經濟方面,第二個的話就是人權方面,第三個的話,那就是感情方面,對於各方面的話,都需要是平衡,這才是那個婚姻行動
『陸』 男女平等在婚姻家庭法中有哪些體現
對男女平等原則的解釋至少包含了四個依次遞進的邏輯層面:人格平等、機會平等、權利平等、結果平等。理論上男女平等是一個具有多維結構的復合概念,實踐中男女平等的實現是一個歷史過程。1、人格平等人格平等指的是平等地展示和實現人的價值,平等地享有人的尊嚴和自由。人格平等是一切平等的基礎,消除一切基於性別而產生的歧視,是男女平等的第一步。人格平等要求作為相同民事主體的女性和男性,基於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內容的一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基本權利完全相同。(1)人格獨立人格獨立的本質,就是要求男性和女性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男性和女性都享有平等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近現代各國立法的基本指導思想。(2)人格自由人格自由是指人格不受約束、不受控制的狀態。比如一個婦女的身體受到丈夫的拘束,其具體的身體自由受到了限制,但她作為享有人格自由權的主體,仍不喪失其為自由人的身份,可以依其自由的人格尋求司法上的保護,救濟其具體的自由權。(3)人格尊嚴人格尊嚴是指女性作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並且受到他人和社會最起碼的尊重。在配偶關系中的丈夫更應該尊重自己的妻子,不僅要採納合理的意見表示,而且應主動分擔家務勞動,如此才是充分的。2、機會平等機會平等是指男女在佔有和運用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的機會是均等的。機會直接影響利益分配的結果。機會是均等的,結果才有可能平等;機會的缺失、不平等,必然導致結果的不平等。要實現男女由法律意義上的平等到事實上的真正平等,就要為廣大婦女創造平等競爭、公平參與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