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婚姻法第十九條中第三者知道該約定的怎麼解釋
即只要夫妻一方能夠證明第三者知道夫妻之間關於財產的約定的,那麼第三者只能向夫妻中舉債的一方主張債權。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債務人啊
《婚姻法》沒有特別規定第三者的問題,但有規定夫妻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以及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屬於婚姻過錯方應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
(2001修正)第四條【家庭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族兆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姻法第十九條中所說的「書面約定」是不需要工作的。
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對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做公證。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那麼,只要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於自願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做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您好,新婚姻法是媒體誤傳實際指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喊叢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釋義】 本條是關於夫妻約定財產制的規定。
本條關於夫妻約定財產制的規定,是在1980年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基礎上加以補充和完善形成的,是這次修改婚姻法完善我國夫妻財產制的一個重要方面。
所謂約定財產制,是指法律允許夫妻用協議的方式,對夫妻在婚前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對第三人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財產的分割等事項作出約定,從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財產制適用的制度。約定財產制是相對於法定財產制而言的,它是夫妻以契約的方式依法選擇適用的財產制,而法定財產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規定而適用的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具有優先於法定財產制適用的效力,只有在當事人未就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所作約定不明確,或所作約定無效時,才適用夫妻法定財產制。本條第一款即規定:「沒鄭穗櫻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約定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相比較而言,其靈活性更強,更能適應復雜多樣的夫妻財產關系,更能適應現代社會豐富多樣的生活方式,也更能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和個性化的需要。目前世界各國都愈來愈重視約定財產制的意義和作用。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瑞士和俄羅斯等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在法律中明文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採用某種財產制來支配他們之間的財產關系。如瑞士民法典第182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結婚前或者結婚後,締結夫妻財產契約。」俄羅斯聯邦家庭法典第42條規定:「夫妻雙方有權以婚姻合同變更法律規定的財產共有制,有權對夫妻的全部財產、財產的個別類型或者夫妻各方的財產確定共有、按份所有或者分別所有制度。無論是對夫妻現有的財產,還是對夫妻將來的財產均可訂立婚姻合同。」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典」第1004條規定:「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一方對外負債,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負債方財產清償。
1、《婚姻法》沒有特別規定第三者的問題,但有規定夫妻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以及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屬於婚姻過錯方應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條【家庭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該問題由四川律盾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
這個要看第三者插足的理解或者要看第三者插足達到什麼程度以及 *** 足家庭配偶身份(如果結婚了話)
1、如果達到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程度,那麼構成重婚罪。
2、如果是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
如果不是以上2類情況,法律沒有規定對第三者的懲罰。
這是因為按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或者說對於婚姻需要承擔責任的是那個「出軌」的人,而不是第三者。
不是每一個在婚姻這個「圍城」里的人都因為有了誘惑就放棄了忠實義務的。
婚姻是個繩子,但是是用來約束自己的。
抵禦不了誘惑,需要怪的是那個不能抵禦的人,如果怪誘惑,恐怕本末倒置了。
以上是法律第三者的懲罰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搜索「四川律盾律師事務所」公眾號,關注即可免費咨詢!
:gendercenter.sysu.e./law/guonei/hunyin_e.htm
沒有法律對第三者懲罰的條款,第三者是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祝你好運。
② 如何正確的理解,婚姻的本質就是「契約關系」
婚姻就是兩個人給予了彼此白頭偕老的承諾,生活一直走在實現這份承諾的路上。
兩個互相愛著彼此的人,走進婚姻是為了擁抱幸福。在這段婚姻當中,從女生穿上婚紗的那一刻起,兩個人就給予了對方最真摯的承諾,這份承諾是兩個人手牽手到白頭,婚姻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為了讓兩個人更幸福。
每個人都對愛情和婚姻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覺得婚姻的本質是契約,有些人覺得婚姻的本質是自律,這些東西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願意按照你所認為的婚姻本質去經營這份婚姻。
婚姻是通往幸福的必經之路,能在這條路上走多遠,取決於你自己。
③ 怎樣理解婚姻並不是圍城而是契約關系
近些年中國的離婚率可不是一般的高,不說遠的光自己身邊的朋友和親戚離婚的就不在少數,這些還只是普通人,而明星的曝光率很高,離婚的夫妻也不少,導致現在很多年輕人都認為婚姻就是圍牆是墳墓,都不敢結婚了,其實婚姻沒那麼恐怖,只是還沒碰到對的那個人沒做好共度一生的准備。其實婚姻是兩個人的契約關系,一起約定共度一生白頭偕老的。
婚姻是兩個人相守一生的約定,在結婚的時候證婚人的證婚詞就約定了兩人要相互信任,不管貧窮還是疾病都不離不棄愛他一生的約定,這證婚詞不是說說而已,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去實現約定。
④ 簡述婚姻有哪些類型,並說明其特點
這個簡答題范圍太寬泛了,不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