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法的父母和子女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法的父母和子女規定如下:
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若其不履行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
2、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若其不履行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