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訴訟需要多少錢
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此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於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此區間內可以按照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自行決定交納標准。 在北京,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納150元。同類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則需要交納200元。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財產,這筆費用是必須交的。在實踐中,為便利當事人訴訟,北京各法院通常採取預先交納一半訴訟費用的方式,如一個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應當交納150元,先預收75元,至於另一半,則在法定情況下補交。
2.分割財產按價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往往是離婚案件中的重頭。《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由於不涉及交費區間,各地法院統一適用該規則。簡單地說,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納。但是如果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除了就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納費用,同時還要交納按照件數收取的費用。
減免規定:
訴訟離婚的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㈡ 誰知道、打一場離婚官司要多少錢
最近接待的眾多離婚咨詢中,對於當事人來說,最關心的無非問題之一就是:打一場官司需要花多少錢?
只有心裡清楚打官司所要花費的這些成本,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早作準備。
一場離婚官司可能涉及到以下費用:
1訴訟費: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會收取訴訟費。
法院的訴訟費是按照離婚案件所涉及的財產標的總額來收取的。根據結案的方式不同,如果說是調解結案可以減半;如果說是簡易程序也可以減半;如果既是簡易程序又是調解結案,那就等於說是減半的基礎上再減半。
2律師費:是否有該項支出,取決於客戶是否委託律師。如果客戶委託律師,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律師費。
律師費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例如地域、工作年限、專業能力等方面。因為專業律師在某個細分領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夠提供更好的解決方案和法律服務。
如果你的婚姻家事案子財產大且復雜不選擇專業律師,就好比自己明明得了癌症,最後卻去社區醫院找醫生瞧病,儼然是置若惘然。
3評估費;
在涉及分割房產時,對於房子價格能夠達成協商處理意見的,那麼該筆費用是不會產生的。
但當夫妻感情破裂訴訟時,男女雙方的意見往往是相左的。房子的現價如何確定就成了亟待解決的問題。法院會要求一方申請評估,然後法院委託相應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定價。
4公告費;
在對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包括起訴狀副本、傳票、判決書等)無法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此時法院只能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法律文書。
公告的方式:一般在國家級或者省級有影響力的報刊上發布公告,那麼相應的,報社會收取公告費。
5其他費用;
其他的例如鑒定費、公證費、保全費和擔保手續費等,除非有需要鑒定的證據、需要公證的協議等情況時,確實有必要才支出這些費用。
我們律師在辦理各類案件的日常工作中,深感很多當事人無法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糾紛和矛盾、迫於無奈而打官司,訴訟成了他們必要的解決糾紛的途徑。
在離婚訴訟中時間成本、精力成本、經濟成本等讓太多當事人陷入了「持久戰」式離婚訴訟中的「戰士」。
首先在時間成本上,短則一個月(協議離婚),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涉外婚姻一年後判決下來已是常事。
其次當事人的精神成本。考慮是否離婚,是精神上桎梏與反桎梏的較量,輕則憔悴,重則絕望。
最後金錢上的成本,很多離婚案實際是一場經濟實力較量的戰爭。
有些當事人可能為了經濟成本考慮,會選擇一個價格相對不那麼貴的綜合型律師,但這類律師並非只專注婚姻家事一個領域,論專業程度,更是遠不及只專注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師。
對此,我建議大家,如果准備起訴離婚,最好還是咨詢專業做婚姻案件的律師,畢竟她們見過的案件類型更多種、更復雜,能夠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在立案時整體考慮如何為當事人節省費用,盡量縮短訴訟時間,為當事人爭取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㈢ 打婚姻官司需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打離婚官司法院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當然,具體多少還是要看情況而定。通常來說,要是沒有財產糾紛,那法院會收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而如果有涉及財產分割的,那收費又是不同,如果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就還是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而如果超過20萬元的,那超過部分按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㈣ 婚姻糾紛,請律師要多少錢呢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㈤ 婚姻打官司費用多少
沒有財產糾紛的,大約500元左右。
㈥ 請律師處理婚姻案件大概需要多少錢
1、不知道你在哪個省?每個省份都有司法局和物價局聯合發布的收費標准。因為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
2、普通訴訟的話,無財產糾紛,上海律師代理費3000元起。
以上,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㈦ 離婚訴訟費一般是多少錢請律師大概需要多少錢
離婚訴訟若是不涉及財產分割,訴訟費大約是50到300之間,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請律師大概需要5000左右,具體費用情況還要根據集體離婚情況收取。
相關法律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㈧ 婚姻出現了問題,找律師幫自己起訴離婚大概需要多少錢
婚姻是一個特別甜蜜的關系,但是很多人在婚姻關系中卻生活的特別痛苦,遇到了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選擇離婚。婚姻出現了問題,找律師幫自己起訴離婚大概需要花多少錢呢?
不過按照政府的相關規定,如果在這個案件之中並沒有財產爭議的話,律師收費的標准大概會在六千塊錢到一萬塊錢之間。不過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案件來進行決定,可以由當事人進行協商。
㈨ 打一個離婚官司,需要多少錢
所需的費用還是挺多的,地方不同,所需的費用也會有所區別,所需的費用有一下幾點:
1、律師費。是否有該項支出,取決於客戶是否委託律師。如果客戶委託律師,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律師費。就浙江范圍內,根據(浙價服【2011】212號)的規定,除了特殊法律服務之外,其他法律服務全面實行市場價,意味著怎麼收費,律師說了算。
很多人看完擔心,律師是不是會漫天要價,這個擔心過慮了。一般來說,律師費的高低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例如地域,一個省會城市的律師的律師費必然比小縣城律師的律師費高,因為省會城市需要有更高的辦公成本以及更高的辦案成本。
例如專業能力,一個什麼案子都接的萬金油律師,律師費必然比專業律師低,這是因為專業律師在某個細分領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夠提供更好的解決方案和法律服務,萬金油律師往往只能解決基礎的法律服務。
所以,客戶在選擇律師的時候就需要考慮一個問題。如果是一個法律關系很簡單的案子,去聘請專業的律師,那就有種殺雞用牛刀的感覺。
這類案件,哪怕找萬金油律師影響也不大。如果是一個法律關系很復雜的案子,最後找了一個萬金油律師,就好比自己明明得了癌症,最後卻去社區醫院找醫生瞧病,儼然是視生命為草芥。
2、訴訟費。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會收取訴訟費。法院收取訴訟費的目的主要不是賺錢,因為很多客戶之前也抱怨:說法院不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地方嗎,為什麼還要收費?法院採取收支兩條線,法院收取的各類費用上交財政,法院每年的開支由財政撥款。
法院收取訴訟費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當事人濫用訴權。試想一下,如果打官司不花錢,那麼當事人可能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鬧上法院,而有些事情是沒有必要通過法院來處理的。
關於訴訟費的交納方式:由原告預交。預交的意思是先墊付訴訟費,等官司打完了,由敗訴方承擔。但在離婚案件中,訴訟費的收取相對比較特殊。如果起訴,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那麼由原告承擔律師費。
如果起訴,法院判決准予離婚了,那麼訴訟費由雙方分擔,分擔的比例會考慮財產的分割比例。假如沒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那訴訟費有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那麼一人承擔一半。
關於法院收取訴訟費的標准: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到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這樣,關於訴訟費的內容就全部講清楚了。
3、保全費和擔保手續費。在某些涉及財產的離婚案件中,一方擔心對方轉移資產,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包括查封不動產、動產,凍結銀行存款等措施。此時,法院會收取相應的保全費,同時要求申請方提供相應的擔保。
關於保全費的標准: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除了交納保全費,法院還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如果當事人沒有現金或其他財產提供擔保的,就有必要找保險公司或者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擔保手續費,不同的公司費用不太一致,一般在擔保數額的萬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之間。
4、公告費。在對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包括起訴狀副本、傳票、判決書等)無法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此時法院只能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法律文書。
公告的方式:一般在國家級或者省級有影響力的報刊上發布公告,那麼相應的,報社會收取公告費。按照目前的司法實踐,公告費的標准不太一致,之前處理的幾起案件中,公告費按照560元收取,包括兩次公告。
5、評估費。在涉及分割房產時,對於房子價格能夠達成協商處理意見的,那麼該筆費用是不會產生的。但當夫妻感情破裂,對簿公堂之時,男女雙方的意見往往是相左的。房子的現價如何確定就成了亟待解決的問題。法院會要求一方申請評估,然後法院委託相應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定價。
既然對房屋現價進行評估,必然會產生評估費,而評估費的收取和訴訟費差不多,採用預交制,最後由雙方進行分擔。
6、執行費。當法院作出判決,並生效後,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時,就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法院既然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勢必需要收取執行費,不過執行費和訴訟費不同,訴訟費採取預交制,執行費不採取預交制。
申請執行時,申請執行人只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判決書(原件或復印件,不同法院要求不一致)、生效證明等材料,法院就會啟動執行程序。當法院強制執行有效果之後,從執行款中作相應扣除。
打離婚官司注意事項:
一般離婚案件有三個爭議焦點問題: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其二:離婚後子女由哪方撫養、撫養費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財產如何分割。
在立案階段,應注意審閱所要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後期產生不必要的麻煩,核實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與戶籍地是否一致,方便確定管轄法院;規范書寫起訴狀等文書,簡明扼要的闡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相關事實與原因;
提交財產清單時,建議盡量少列取,因為婚姻案件涉及財產的,人民法院按照財產數額預收案件受理費,而在訴訟過程中,夫妻雙方仍有可能自行或者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撤訴或者調解的情況,撤訴或者調解,人民法院僅退一半案件受理費。
部分婚姻案件中,需要調查核實財產情況,建議原告在起訴時,將調查取證申請書一並交給法院,並與承辦法官溝通在送達之前先行調查,以免對方轉移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