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私的基因與兩性博弈:人類為什麼會選擇一夫一妻制
婚姻是人類社會中的最為古老和普遍的社會現象,有了它男女得以結合,後代得以延續,親屬得以確立,分工得以產生,社會組織得以形成。為維護人類婚姻而存在的制度則是在人類漫長的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人類學的研究讓我們相信在沒有法律和政府的初民時代婚姻就已經形成。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回眸那段人類的歷程,我想婚姻應該是在人類的進化中為滿足人類生產和生活的需要而在潛移默化中形成的。
正基於此,本文試圖從基因傳遞的角度,利用進化論的知識,為人類婚姻制度的發生和演變提供生物學的解釋,並對現代的婚姻立法給予必要的反思。
自私的基因與婚姻關系的形成
性是婚姻的本質內容,離開了性我們就無法定義婚姻。正因為如此,靄理士將婚姻定義為“性的關系的一種”,波茨和肖特視婚姻為“社會文明對交配行為的約定”,韋斯特馬克認為:“結婚總是意味著性交的權利”,雖然婚姻依賴於性,但並不是所有的性關系都可以稱其為婚姻關系。
某種性關系成為婚姻關系通常要依賴於兩個條件:首先,性關系必須維持足夠長的時間,因為婚姻代表著性關系的恆常化,“一夜情”式的性關系不能稱為婚姻;其次,性關系必須具有某種程度的排他性,至少對一方來說是這樣。因此,在人類社會早期,在性雜交的狀態下,還談不上婚姻,婚姻的發生與人類社會並不是同步的,它是在人類社會的發展中逐漸形成的,它是性關系恆常化、性關系主體固定化的結果。
用現代人的觀點來看,處於雜交狀態下的早期人類在性上是自由的,而在婚姻狀態下的現代人在性上反而是不自由的,由此看來,在性的進化上,人類是從自由邁向了不自由。既然如此,我們不禁要問,人為何要超越天性而“作繭自縛”?是什麼力量促使人們能夠超越天性而甘願“作繭自縛”?
『貳』 為什麼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
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是因為女人的社會地位逐漸提高了。
因為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女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不僅僅是過去的生兒育女的工具,也像男人一樣為社會做更多貢獻了。關鍵是女性地位的提高要求的一夫一妻制。 但中國社會經濟還是不平等的,在很多落後的地方,女人的地位還很低下,還得靠男人才能生存,這樣的女人,還是不在乎或改變不了自己當不當二奶或妓女,丈夫是不是包二奶或嫖妓的。
單配偶制包含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種兩兩配對,每個個體只擁有單一配偶的關系,關系中兩者一生中,或在生命中任何一個時間,只會與對方維持關系。單配偶制有別於多配偶制。單配偶制在動物學指某種動物不會在同一個時間,與多於一名配偶交配。
不同學科的科學家在研究不同動物關系時所指的單配偶制的定義各有所不同,所以有必要先明白該詞在不同情況下所涉的不同定義。生物學家、生物人類學家和行為生態學家所指的單配偶制是指「性關系單配偶制」,而不是「基因單配偶制」。現代生物研究員多利用進化論來研究人類和非人類動物界中的單配偶制,並提出以下四種分別:
1、婚姻單配偶制:指兩人之間的婚姻制度;
2、社交單配偶制:在動物界指伴侶一同生活,在如棲息環境、食物等基本生活資源運用上互相扶持(關系不涉合兩者有否發展性行為或繁殖配偶),在人類能比喻為單配偶婚姻關系;
3、性關系單配偶制:指兩人只會互相,並不會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4、基因單配偶制:指兩者經DNA研究發現只會與對方進行繁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