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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佛法的角度看待婚姻

發布時間:2024-01-07 18:10:32

『壹』 佛學如何看待愛情,婚姻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會成為夫妻,除了愛情,也需要緣份。在世間尋尋覓覓,怎麼會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緣天已註定?不僅眾生迷惑,連學佛人也一樣迷惑。
以佛教的觀點,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的發生。(當然世間角度,會有各種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妻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時機成熟後就會發生(不管人變成什麼模樣)。或者今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家庭反對,以致今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因為彼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回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似曾相識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決定共渡一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生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所以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來生可能成為妻子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雖然今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有些人還故意拒還),然後就有一股力量,在未來世發生作用。如果是成為夫妻的情況,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何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只有痛苦往肚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就成了怨偶。

又如果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家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於是業力的牽引下,今生他便可能遭另一半的遺棄(或者被折磨,以了宿債),這種『業力』,不管天涯海角,時空轉變,不管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由於願力和業力的相互作用,加上兩個的習性、家庭、教育、觀念等不同,並且還和其他人的牽扯,交錯復雜。構成了時間的愛情。

『貳』 關於佛教的婚姻觀

在很多的人的眼中,婚姻是很可怕的東西,你一旦結婚了,就會被束縛住,佛教的婚姻觀是怎麼樣的呢?以下是我為你整理的佛教的婚姻觀,歡迎大家閱讀。

佛教的婚姻觀篇一
婚姻是業力、因果的產物

依佛法的觀點,對婚姻的基本看法則是——婚姻是由於人們內在的愛欲需求,累世的會聚因緣,以及業力的牽引,導致今生男女兩人遇合,組成家庭,乃至生兒育女。這中間,有其必然的因果關聯。一對美滿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婚姻的美滿與痛苦,來自各人前世與今生的行為和造作,非是上天安排,也非他人強加。故每個人都要為自己過去、現在、將來的行為負責。同時,佛教也教導人們要遵從所在國家的 法律 、道德,保持和維護家庭的穩定和幸福,從這個觀點出發,也可以說佛教是反對離婚的。問:常聽佛教中講業力,請問什麼是業?什麼是業力?答:業,即行為或造作之義,它包羅了思想、語言和行為的方方面面。我們的一切善惡思想行為,都叫做業,如好的思想、好的行為叫做善業,壞的思想、壞的行為就叫做惡業;業力:善惡之業有生起苦樂果之力用,稱為業力。善業有生樂果的力量,惡業有生惡果的力量。佛經說:「不思議業力,雖遠必相牽。果報成熟時,求避終難脫。」斯里蘭卡那蘭陀長老在《覺悟之路》中指出:「在這個世界上,發生在任何一人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其本人應得的。……我們對自己的幸福快樂和痛苦憂惱負責,自己創造自己的天堂,自己挖掘自己的地獄,自己是自己命運的設計師。」又如在生活中,當一位母親對自己的孩子說:「做一個好孩子,你將得到快樂,我們就會喜歡你。但是,如果你不聽話,你將得不到快樂,我們也不會喜歡你了。」這時,她 教育 孩子的也正是業的思想。我們常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就是業力因果最通俗的說法。婚姻是業力、因果的產物,它固然是今生的努力所為,但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如有的人一輩子小心謹慎,為人厚道,婚姻卻屢遭挫折;有的人雖然未經努力,而幸福婚姻卻如影隨形,得來全然不費功夫。這種看似不合理的差異,除了三世因果說,確實很難解釋得清楚。婚姻的偶然中也有其必然性。
佛教的婚姻觀篇二
婚姻源自愛欲心

「一切眾生皆以愛欲而正性命」,愛欲是三界眾生輪回的根本。如《圓覺經》雲:「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當知輪回愛為根本。」也就是說有愛欲之心,就會輪落三界之中而不得解脫。佛教把有意識的生命稱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認為其組成要素:除地、水、火、風、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識」,即有知覺與認知的功用。在《增一阿含經》卷十二「三寶品」:「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因緣識來受胎,雲何為三,於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處與共止宿,然若無外識應來報,便不成胎,……」這段話說明受胎,除了父母外,還要有外識(神識)前來參與才可。「神識」即現代人所說的靈魂,「神識」之所以來投胎,驅使它的力量就是愛欲心。對普通人而言,人生最重要的是兩件事,就是「飲食男女」。飲食是維持肉體生命的存在所必須,而男女欲愛則是維持人類種族延續的必要活動。古人說:「飽暖思淫慾」,在飲食、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男女慾望的滿足,往往上升成為第一需要。 兩性 之間的迷戀,經過多生累世的熏染,於是在人們的意識深處,它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性,以至變得痴迷堅固。故佛陀曾指出:眾生對淫慾的執著,甚深甚巨;如果對世上還有一種事物,其迷戀程度若能與它相等的話,那麼,便沒有任何眾生能超越生死,我也無法度眾生了!如《佛說四十二章經》雲:「佛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由此可見,淫慾的力量何等巨大,這也是眾生始終在六道中的輪回之因。《佛說四十二章經》又雲:「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佛言:愛欲於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佛說八師經》:「淫為不凈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馳,傷命而早夭。受罪頑痴荒,死復墮惡道;吾用畏是故,棄家樂林藪。」下面,我們來看看愛欲在婚姻中的作用。就男女的感情產生來說,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慾(貪)。男女從相識到產生感情,是因為彼此愛慕的欲貪,因此通過交流、協調,而有可能發展成為夫妻。從貪的角度來分析男女的感情。貪的對象有很多,其中色貪第一、眷屬貪第二,其它還有財、名、食、睡等,譬如有人貪對方的美貌,有人貪對方的錢財,有人貪對方燒的好菜,有人貪甜言蜜語等,這都是貪著。但是男女之間最深的貪著是情慾,這是維系男女感情最根本的東西。男女的情慾有四個層次,這四個層次本質是一樣的,但是程度有差別。

(1)色:也就是貪著外在的美貌;

(2)情:所謂情是兩個人心靈有了溝通點,不管任何溝通點,都會產生情。不但男女之間如此,朋友之間也是這樣;

(3)愛:愛已經是一種執著,就是不管你愛不愛我,反正我愛你!這跟情是不一樣,它是不需要溝通的;

(4)淫慾:淫慾是生理的反應,不管有沒有色、情、愛,它是一種經常出現的生理需求,屬於 動物 性(眾生性)的層面。這四個層次,就是男女之間互相貪著的情執。所以如果沒有 辦法 超越這四個層次,就一定會墮入男女情慾的漩渦而苦惱。因為有愛欲,我們心性便無法達到最深刻的純凈。不少男女今天為什麼會離婚?一定是彼此的貪著已經沒有了,或是外面的貪著比對妻子的貪著更強烈;今天為什麼他會愛一個不該愛的人,而舍棄他該愛的人,就是因為他煩惱、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靈純凈,他站在任何角度,都會把他的煩惱降伏,讓他的善性激發,面對再大的困難,他都不會使感情破滅。今天我們看到任何感情的案子,都可反省到人性的缺憾,知道必定是有煩惱障蔽人的心性,讓他陷入愚痴執著的狀態,而造成錯誤的 決定 。所以如何激發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煩惱,才是徹底解決人與人之間感情問題的關鍵。
佛教的婚姻觀篇三
婚姻的本質——是無常、無我、無自性和唯識的。

婚姻建立在愛欲的基礎上,是諸因緣合和的產物,愛欲是內因,其它的條件均是外緣。它的本質,是「緣起性空」,虛幻不實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體(自性)上則是「空」的。一般人聽見「空」,便以為一無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實,空是無自性義:即萬物萬物皆是發展、變化的,有條件的;非永恆不變、無條件的存在。不僅愛情、婚姻是有條件的,世間萬事萬物均是因緣合和而成的。雖然沒有永恆不變的愛情和婚姻,但是有條件的、因緣聚合的婚姻,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所謂:有因有緣則諸法(事相)生,無因無緣則諸法(事相)滅。固定的、一成不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希望完美、希望永恆的觀念,來自我們內心深處的執著慾望,這——就是痛苦的根源。愛情的真相是什麼?大概很少有人說得明白。在愛情中的人們很容易痴迷,相信「愛你一萬年」的諾言。如流行歌曲中唱的那句:「一份真愛,如果要讓我定出它的時間界限,我希望是:一萬年。」這句話,讓許多青年男女感動得如痴如醉。但科學與實踐證明,這是不可能的,愛情、婚姻不過是諸因緣——包括生理 化學 (激素)的作用結果。愛情與婚姻,並非如詩歌唱頌的那般純潔、高尚、永恆。人們發現:現實中長久的婚姻,往往平淡無奇,而那些震撼人心、離奇凄美的愛情,則如夜空中的流星——閃亮耀眼卻又短暫,令人掬捧出無數眼淚!
佛教的婚姻觀篇四
凡夫皆執著於婚姻家庭

(一) 財欲,財即世間一切之財寶。謂人以財物為養身之資,故貪求戀著而不舍。

(二) 色慾,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貪染,而起造諸種淫慾之事。故心貪求戀著,不能出離三界。

(三) 飲食慾,飲食即世間之餚膳眾味。謂人必藉飲食以資身活命,故貪求戀著而無厭。

(四) 名欲,名即世間之聲名。謂人由聲名而能顯親榮己,故貪求樂著而不知止息。

(五) 睡眠欲,謂人不知時節,怠惰放縱,樂著睡眠而無厭。

5:愛欲源自「我見」,其過患是無休止的輪回

一般人的愛欲,主要是五欲中的食慾、色慾,表現在對異性的追求、家庭的迷戀,對所愛事物的執取不舍等;這種貪欲是一強大的潛在心力,它是絕大多數生命痛苦的主要根源。正是這種大小不一的貪欲,引導眾生往復輪回於此婆婆世界,迫使眾生執著於生命的一切形式。愛欲心強的人,則對五欲均有很大的貪愛與佔有欲,既使他們在生活中,早已出人頭地,家庭、權力、財富、名譽等等,應有盡有,但他們還是會無止境地向攝取一切。個別人還可表現為強烈的征服欲,除了佔有、征服世間的名、利、異性外,其慾望還擴大到對事業、國家,甚至對世界、太空的佔有與征服。如中外 歷史 上的暴君:秦始皇、希特勒等等。通常說來,感觀享受是凡夫俗子最大的快樂。毫無疑問,對這些遷流不定的物質快感的期待、滿足和回憶,確實會給人帶來一種短暫的快樂,但是它們都是迷幻不實的假象。根據佛陀的教誡,超越物質享受,超越生死系縛更為快樂。古德雲:「一燈能破千年暗,」只要我們覺悟到生死輪回的根本源自「我見」,「欲愛結」就會被逐漸解開,系縛我們的無明、貪愛的力量就會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脫自在便能得到。但要從愛欲執著中超越出來,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不僅一般人執著於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經學佛的居士,面對家庭婚姻變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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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婚姻不好佛教怎麼處理

佛教對婚姻的基本看法是——婚姻是由於人們內在的愛欲需求,累世的會聚因緣,以及業力的牽引,導致今生男女兩人遇合,成家,乃至生兒育女。無論美滿的家庭還是痛苦的婚姻都有其必然性。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其因果關聯。婚姻的美滿與痛苦,來自各人前世與今生的行為和造作,非是其他。故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過去、現在、將來的行為負責。同時,佛教也教導人們要遵從所在國家的法律、道德,保持和維護家庭的穩定幸福,從該觀點出發,可以說佛教是反對離婚的。但另一方面,佛教中也沒有不準離婚的明確依據,如果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就要好聚好散。
佛教認為,因為有愛欲,我們心性便無法達到最深刻的純凈。不少男女為什麼會離婚?一定是彼此的貪著已經沒有了,或是外面的貪著比對妻子的貪著更強烈;今天為什麼他會愛一個不該愛的人,而舍棄他該愛的人,就是因為他煩惱、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靈純凈,他站在任何角度,都會把他的煩惱降伏,讓他的善性激發,面對再大的困難,他都不會使感情破滅。面對婚姻中的不如意,只要我們覺悟到生死輪回的根本源自「我見」(一種強大的潛在心力),「欲愛結」就會被逐漸解開,系縛我們的無明、貪愛的力量就會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脫自在便能得到。但要從愛欲執著中超越出來,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不僅一般人執著於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經學佛的居士,面對家庭婚姻變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適應。所以,面對婚姻的不如意,如能挽救,就要雙方心平氣和的懇談,找出問題所在,也可求助朋友、親人等,一段時間後,看雙方關系能否改變。如果不能改變,那就和平解決,盡快放下執著之心,讓自己從「貪痴嗔」中解脫出來,獲得心靈的自在。

『肆』 佛學如何看待婚姻問題

在佛學中,婚姻是天生註定的。對於自己的伴侶,始終只是那一個,其他人不過是用來迷惑自己動搖的心而已。所以佛學里相信有一見鍾情,就是因為命中註定的姻緣,所以見面的時候一定會對彼此產生異樣的感覺。

佛學中的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而是前世的因果循壞導致的,有因必有果,有因必有源,所以對於婚姻,該來的時候還是會到達你身邊,婚姻中的打打鬧鬧產生的矛盾也只是為了讓這無聊的生活更加有情調而已。

對於我們出生的家庭和與未來的伴侶相結合在一起的婚姻家庭,都應該好好珍惜和守護,不要因愛生恨,也不要在外面的世界風流飄盪,因為你是有家室的人,你這樣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只會讓愛你的人寒了心,讓討厭你的人樂歡心。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假若你們能成為了夫妻,不光只是有了愛情,也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緣分,其實上天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就看你自己能不能跳進那個坑並且安分守己了。

『伍』 學佛人應如何面對婚姻

常常會有年輕的學佛人,對於學佛與婚姻之間的取捨,心中產生困惑,而問到:在家居士是不是一定要結婚生子?自己沒有斷煩惱,如果結婚生子肯定會有更多的煩惱,擔心會因此而墮落;但是如果不結婚,由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觀念,又怕周圍親朋不能理解,因而對佛教產生了不好的看法。

(一)眾生成就之時,就是菩薩成佛之時

要探討這個問題,必須先確認:我們學佛的目的是什麼?很多人學佛的人生態度,被認為消極、避俗。當然!如果是因為自己在事業或情感上遇到重大挫折而無法排解,為了逃避現實才轉而學佛, 一心想著要遁入空門,不是為了探討生命的實相、萬法的本源而學佛,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消極了。然而學佛,尤其是修學大乘佛菩提道的修行人,心中應該建立遠大的目標——成佛,就是為了將來成就究竟佛果而學佛;然後以這個究竟長遠的目標,來看待所面對事物的利弊得失,而不是在短暫的生命中一時出現的名利財富上計較。就像是大人去看三、五歲的小孩,因為自己喜歡吃的一顆糖果掉到水溝里而大哭大鬧,或小孩為了自己包子被狗咬去而追著狗跑,其實是一樣的,大人一般是不會像小孩這樣做,但不會因而認為那哭鬧的小孩或追狗的小孩的生活態度是積極的,而大人自己的則是不積極。

學佛的目的既然是要成佛,要成佛當然必須要有自己的佛國、自己的佛土。而佛土是如何成就的呢?簡單地說:攝受眾生即是攝受佛土;因為舍離了眾生就不可能成就佛道。為什麼諸佛常常要勸導菩薩們多利樂有情、攝受眾生?為什麼又教導我們修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的四攝法呢?其原因就是要我們攝受眾生,攝受了眾生以後,將來你的佛土就能成就。古往今來,都沒有不攝受眾生而能成就佛土的佛!我們不妨想想看:娑婆世界的成就,是 釋迦牟尼佛一個人成就的嗎?極樂世界的成就, 是 阿彌陀佛一個人成就的嗎?都不是!要靠攝受眾生;就是要靠諸佛的如來藏,跟他所攝受眾生的如來藏共同來變現這個佛世界。所以如果發願說:「我將來成就佛道了,我的世界要如何如何。」發了那個願以後,就要開始行菩薩道、開始攝受眾生,要世世利樂眾生;以利樂眾生來攝受眾生,讓這些 眾生從物質的布施,以及從佛法的布施當中,得到你給他們的利益;當你給他們這些利益以後,眾生就會接受到你的攝受、接受你所發的那個願;當眾生接受你發的願以後,他們的如來藏就會流注與你相應的種子出來,以後就會一世又一世不斷地追隨你。這樣子經由如來藏的運作,以及經由諸佛菩薩的安排,被你攝受的眾生們將會生生世世追隨著你,直到你成佛時都會追隨著你;當未來因緣成熟的時候,你那個佛世界就成熟了,就會成就。舍此以外,一切菩薩無由成佛。這就代表了一件事,永遠追隨著你的眾生們,他們是幫助你成就佛土的。

(二)菩薩當先利益眾生,再成就自己,夫妻之間亦然

有了這樣的認知以後,再來看看:該如何面對夫妻婚姻關系?在《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中, 釋迦牟尼佛對弟子們說了一則故事,說:過去無量劫之前,有一個婆羅門修行人,名字叫作光明,他在四萬二千年之中修持清凈行,已經到達不再造作種種惡業,甚至遠離一切過失的境界。就在經過這四萬二千年修行之後,有一次因為某種因緣他來到一個大城,這城裡住了一個女人,名字叫作伽吒, 這伽吒看到光明婆羅門色相端正,就生起了貪欲愛樂之心,走到光明婆羅門面前向他敬禮。

這時光明婆羅門就問伽吒:「你對我是不是有什麼希求而來到我面前敬禮?」

伽吒回答說:「我請求您這位婆羅門修行人能與我共結為夫妻。」

光明婆羅門就告訴她:「我是修行人,我已經不對女人生起貪欲愛樂之心了。」

伽吒又說:「我今生如果不能跟你結為夫妻,我將在不久之後就結束這一生的性命。」

這時光明婆羅門聽了就想:「我好不容易經過四萬二千年修持清凈行,都不敢違犯任何禁戒,才能有今天的成果,怎麼可以再與這個女人結婚,去受用違背清凈修行的愛欲染著呢?讓我千年萬年修行成果毀於一旦!我還是趕緊離開她才好。」

這么想以後,光明婆羅門就離開伽吒。但是才走離了七步,光明婆羅門卻停住了腳步,心中生起了大悲心而改變了心念說:「我現在應該發起勇敢捍衛眾生的心,縱使因為與這個女人結為夫妻而違犯禁戒,我也應該忍受地獄的苦報,不應該就這樣離開她,讓她因而失去了性命。」

伽吒聽到光明婆羅門的話,心中當然非常高興!因為已能如她所願,不至於要結束生命。 這時光明婆羅門就抓著伽吒的手對她說:「就如你的希求,我同意隨著你。」於是光明婆羅門就與伽吒 結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了十二年。

因為古印度傳統婆羅門修行人,是把一生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外出尋訪、跟隨師父學習婆羅門祭儀,修清凈行。第二個階段,就是返家結婚生子,經營世間營生事務及祭祀禮儀,還有行布施等。第三個階段,年紀中老,就把家業交給兒子家人,自己則是隱遁山林,棲居在樹林中修苦行,專心思惟修行。到了最後第四個階段,則離開山林,披著粗布衣, 手持水瓶、缽碗游歷四方,超脫世事,接受布施供養。因此光明婆羅門與伽吒一同過了十二年的夫妻生活之後就離家,棲居山林中精進修持清凈行,然後舍報後就生到梵天,成為色界天人。

釋迦牟尼佛講完這則故事後,又再說明,當時的光明婆羅門不是別人,正是 釋迦世尊的前身; 而當時與光明婆羅門結為夫妻的女人伽吒,正是 釋迦世尊成佛前為希達多太子時的王妃耶輸陀羅。 世尊說到這里,進一步解釋其中的緣由說:「我於爾時,但能一念起大悲心;又復還修梵行,得生梵界。如是,我於十千劫中受輪回身,雖受是身,不生厭倦。」(《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卷 1)就是說:光明波羅門當時能生起一念大悲心,憐憫伽吒、滿伽吒的心願,讓她免於死亡;又因為之後還繼續修清凈行,得以生到色界梵天。由於這種大悲心與清凈行的緣故,雖經過十百千劫輪回生死,受報 各種三界身,但都不生起絲毫厭倦之心,最後終於成就究竟佛果。從這件 釋迦牟尼佛過去世的事跡,可以看出來,釋迦世尊在因地修行時,正是為了救護眾生,以大悲心成滿眾生的願求而不顧自己的道業,甚至因而違犯禁戒必須下墮地獄受苦報,也在所不惜!絲毫不起厭倦之心。釋迦世尊就是這樣以大悲心對待眾生、攝受眾生,自己則繼續不斷修清凈行,並且這兩者的先後次序取捨,也相當明確, 就是先利益眾生,再成就自己;可以說,就是以利益眾生、攝受眾生來成就自己的佛國凈土,縱使在夫妻之間,也是以同樣的態度來面對。

(三)夫妻相處之道與邪淫的苦患

另外,對於夫妻間相處之道,經典中也有不少記載;像《佛說善生子經》這樣記載:

「夫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其婦。何謂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時與衣食、時與寶飾。婦又當以十四事事於夫。何謂十四?善作為、善為成、受付審、晨起、夜息、事必學,闔門待君子、君子歸問訊、辭氣和、言語順、正幾席、潔飲食、念布施、供養夫。」——《善生子經》

這大意就是說:身為丈夫的應該要誠正、沒有恨意地敬重自己的妻子,不可與其它女人發生邪淫婚外情,並且適時給予妻子所需的衣食、寶飾等以撫慰妻子的身心,讓她得到安適的生活。身為妻子的人,也應該要以身行、言語和善對待自己的丈夫,整治家務讓丈夫能無憂慮地在外營生、養家等來奉侍自己的丈夫。這在古印度當時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是極為切當的家庭教育;縱使現今社會形態已有所轉變,但是夫妻相互誠信、尊重及互相扶助的精神,是有助於家庭和諧、社會安定,還是應該被強調的。

尤其佛教戒律中,都將淫戒列為重戒之一,對於在家人就是不可邪淫——不可以和配偶伴侶以外的人行淫,否則就犯重戒。犯邪淫戒,罪業是很重的!像《大智度論》中 龍樹菩薩說:

「邪淫有十罪:一者常為所淫夫主,欲危害之。二者夫婦不穆,常共斗諍。三者諸不善法,日日增長;於諸善法,日日損減。四者不守護身,妻子孤寡。五者財產日耗。六者有諸惡事,常為人所疑。七者親屬知識,所不愛憙。八者種怨家業因緣。九者身壞命終,死入地獄。十者若出為女人,多人共夫;若為男子,婦不貞潔。」—— 《大智度論》卷 13

縱使沒有受戒,如果有了對自己的配偶不真誠而與配偶以外的人行淫,當生就會發生很不好的後果,像《佛說善生子經》中說:

「淫邪有六變當知。何謂六?不自護身、不護妻子、不護家屬、以疑生惡、怨家得便、眾苦所圍,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 ——《善生子經》

邪淫不止有損於自己的名聲而不能守護自身,妻子及家屬對你也會因而互相猜疑生惡而不能守護,進而讓怨家得便、種種苦惱纏繞,終致事業罷廢、資財耗盡。這當然對家庭及社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四)夫妻當轉一世貪欲情緣為無量世菩提道緣

但這么說並不表示:已經成為夫妻伴侶了,佛教就鼓勵他們多行貪欲。相反地,佛教把貪欲跟瞋恚、愚痴並列為障礙眾生修行的三毒;像《法句譬喻經》中,就記載了一則故事,說:有一個有錢的長者,看到自己熟識親友的兒子,因為父母早逝,不知生活理財,把父母留下的財物都花光了,只能每天行乞求生。長者可憐他,就把女兒許配給他作妻子,還給了他屋宅、車馬、奴婢及無數的資財, 讓他成立門戶。可是這個年輕人懶惰成習,生活毫無計劃,不知量入為出,結果沒多久就把長者給他的家產都散盡了。長者顧惜女兒,又再給他許多資財,他還是依就如故,終至家境貧乏過著飢困的日子。這樣幾次之後,長者認為這個年輕人實在無葯可救,因為疼惜女兒,就考慮要女兒跟他結束婚姻, 另外改嫁。這年輕人知道這件事,一開始還自覺慚愧,之後心中卻想:「我與妻子結婚以來十分恩愛, 我對她的貪欲之情非常深重執著;如今她要改嫁與別人產生感情,我怎麼受得了?」於是生起了惡念, 就把妻子帶到房中,說要夫妻二人共死一處,然後拿刀先刺死了妻子,再自殺死亡。長者知道了非常傷心,就來覲見 釋迦世尊稟白此事。世尊就開示說:

「貪欲、瞋恚世之常病,愚痴無智患害之門,三界五道由此墮淵,展轉生死無央數劫,受苦萬端猶尚不悔,豈況愚人能得識此?貪欲之毒滅身滅族, 害及眾生,何況夫婦!」——《法句譬喻經》卷 4

意思是說:貪欲、瞋恚是世間人普遍常有的通病,愚痴無智則是災患禍害的開端,這三毒導致眾生無量劫墮落三界五道的深坑中生死輪回,受種種極端的苦報還不知悔悟!愚痴的人怎能知道這個道理呢?尤其貪欲的毒害,是足以毀滅自身乃至整個家族,危害廣大的眾生;這個年輕的丈夫,因為貪欲而毀滅了他們夫妻二人,也就不奇怪了。

兩個人今世成為夫妻,固然有著過去生特殊的情緣;但是佛教認為:夫妻之間不應以貪欲愛樂為重,而應該彼此在道業上互相勸勉,將一世的情緣轉為無量世的道緣。經典中就有不少這樣的事例,如《雜寶藏經》記載:一對貧窮夫妻共同思索,因為過去生不知布施植福,導致今生貧困潦倒。為了讓未來世不再更加貧苦,於是相約賣身給有錢人家做奴僕,得來的錢財拿到寺院請僧作法會、供養佛塔,並且布施僧眾及救濟貧困的百姓。終於感動了國王,施給他們寶衣瓔珞,讓他們脫離貧窮免除了奴僕之身,並且贊嘆他們:

「真解悟貧窮之苦,能以不堅之身易於堅身,不堅之財易於堅財,不堅之命易於堅命。」——《雜寶藏經》卷 4

另外,《佛本行集經》〈大迦葉因緣品〉中,更記載:釋迦牟尼佛弟子大迦葉尊者,與金色女跋陀羅為夫妻,二人相約不行五欲之樂,不同室而眠。後來父母都亡故了, 就散盡家財一同出家各自尋訪師父學道。後來,大迦葉先值遇 佛陀,就把跋陀羅也找來歸依 佛陀修行,不久二人都證得阿羅漢果。

所以我們修學佛菩提、行菩薩道的佛弟子,如果有因緣不受父母親友的羈絆,可以如願單身修行學佛,固然值得隨喜贊嘆!要是沒有這種因緣,還是應該以更積極正面的態度來看待婚姻;如同《華嚴經》中聖教:

「菩薩摩訶薩在家宅中與妻子俱,未曾暫舍菩提之心,正念思惟薩婆若境,自度度彼, 令得究竟;以善方便化己眷屬......以本大悲處於居家,以慈心故隨順妻子,於菩薩清凈道無所障礙。」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 24

就是除了克盡自己應盡的職責,隨緣盡分去善了夫妻情緣之外,同時也可以觀察因緣攝受配偶學佛;或許他就像前面 世尊講述故事中的女人伽吒一樣,會在您將來成佛時擔任重要的角色了!

『陸』 二次婚姻在佛發里怎麼解釋,有什麼害處說

從佛法上來說,沒有什麼害處啊,所謂婚姻,都是上一世有了恩愛情仇,結了善緣或惡緣的人,這一世需要償還,所以夫妻的關系無非就是三種,來報恩的,來討債的,來還債的,第一次婚姻失敗了,彼此沒有情意了,實際上是彼此的因緣已經了結,不再延續下去了,於是開始第二段婚姻,也或許今後就沒有婚姻,都是有可能的。
從感情上來說,婚姻失敗,對於第二次婚姻自然是有後遺症的,或者害怕失去,有陰影;或者有所感悟,會更珍惜,這些都是對於感情而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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