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婚姻中總想著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婚姻中總想著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發布時間:2022-04-12 09:13:23

Ⅰ 婚前財產的范圍是什麼,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一、婚前財產的范圍是什麼
1、婚前個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
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
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
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其中,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母雞與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
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後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於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後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所以,房產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該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所以,房產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額購買,並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
3、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Ⅱ 法律中哪些屬於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

法律分析:結婚登記之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財產為一方的婚前財產,以下屬於婚前財產: 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Ⅲ 什麼是婚前財產包括哪些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若是財產的取得系在婚前,即便是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該財產也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並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Ⅳ 哪些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呢

夫妻結婚後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所獲得的賠償或補償;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及其它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Ⅳ 婚前財產包括哪些

婚前財產包括一方婚前取得的全部合法財產。(一)自然人的收入;(二)自然人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自然人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自然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其他合法權利既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以是無形財產。當代信息網路技術的高度發展,使得虛擬財產也成為自然人重要的合法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__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_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四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__第二十五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__(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__(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__(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__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Ⅵ 新婚姻法中的婚前財產包括哪些

婚前財產包括夫妻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之前一方個人所擁有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雙方有通過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後歸夫妻共同所有的,否則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都屬於一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Ⅶ 如何判斷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一方在結婚前取得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歸當事人所有,離婚時不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Ⅷ 哪些財產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是屬於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即使是離婚,對方也是分不到的,所以一旦夫妻之間因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出現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第一步就應該是弄清楚哪些是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明確了自己的婚前財產,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財產不受侵犯。

Ⅸ 哪些情況屬於婚前財產

如下情況屬於婚前財產:在雙方登記結婚前,個人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住房公積金、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等,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閱讀全文

與婚姻中總想著哪些屬於婚前財產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產生愛情化學本質是什麼 瀏覽:317
做什麼都需要營銷的故事 瀏覽:421
作文故事新編如何講解 瀏覽:720
旁觀者怎麼寫故事 瀏覽:54
村委會工作如何考事業編 瀏覽:901
綜合類事業編包括哪些專業 瀏覽:310
婚姻是什麼的主題曲 瀏覽:39
什麼書適合美女看 瀏覽:183
愛情酒店有哪些牌子 瀏覽:670
愛情里灰色窗簾代表什麼 瀏覽:629
你是什麼類型的美女測試 瀏覽:684
如何合理駕駛以提高汽車的經濟性 瀏覽:440
比較好的文化事業單位有哪些 瀏覽:265
大美女你什麼舞都會 瀏覽:618
師徒不是煉葯聖手怎麼獲得愛情水 瀏覽:128
娘家不幸福怎麼辦 瀏覽:934
童裝經濟怎麼樣 瀏覽:43
事業編考什麼編制好 瀏覽:183
小青蛙上城堡是什麼故事 瀏覽:623
政府直屬事業中心怎麼改革 瀏覽: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