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時雙方的財產公證是什麼意思有用嗎
有用的
婚前財產公證,是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簡稱,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婚前財產公證在我國是近幾年新開辦的一項公證業務,它有助於明確夫妻雙方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可靠的法律依據,對於穩定家庭關系和財產關系,預防婚姻糾紛,保護夫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書等)。[1]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後,如有必要,就要及時進行婚姻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就要算作共同財產。
2. 怎麼辦理婚姻公證,費用多少需要什麼材料
一般情況下結婚以結婚證為准,不需要婚姻婚姻公證。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實婚姻關系則需要當地居委會、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可以進行公證。
公證應當提供以下處理:
(一)申辦未婚(未再婚)公證當事人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已出境的,應提交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復印件及出境時間;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勞資)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人才市場,街道勞動服務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記結婚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在學的,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申請人所在的工作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二)申辦結婚公證當事人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丟失的,由原登記機關換發夫妻關系證明書; (2)申請人配偶的戶口冊、護照的復印件;
(三)申辦離婚公證當事人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離婚證書及復印件;
3. 公證處做婚姻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婚姻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個人財產的公證,所需材料有:
1、雙方的身份證件、戶口本
2、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離婚證、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生效判決書、戶口所在地婚姻
3、登記部門出具的未婚或再婚證明等
4、財產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車輛登記證、股權證等
5、財產來源證明,如購買合同、生效判決書、繼承公證書等
6、協議書草稿,同時攜帶電子稿
7、公證員在個案審查過程中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是夫妻財產公證所需的材料,至於是婚前財產公證還是婚後財產公證,只需要您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提供夫妻公證所需要的材料即可。
二、按規定,辦理夫妻財產公證要求男女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親自辦理公證,且需要提交六類材料,收費標准為400元每件。
4. 結婚證公證和結婚公證的區別
一、含義不同
結婚公證就是對婚姻關系的公證,說簡單點就是證明你們已經結婚的事實屬實。結婚公證需要介紹你們辦理結婚證的地點、時間等,以此詳細說明你的結婚情況。
結婚證公證就是公證處為證明你們的結婚證為真證件而出具的一份證明書,以證實證件的真實性。
二、使用者和使用場景不同
結婚證公證和結婚公證的法律效力相同,都是證明婚姻屬實,兩者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用途上,即:
結婚證公證主要是針對於外國人進入中國境內、或港澳台居民進入大陸時,辦理落戶、定居、入學等時所需要出具的文件,以證明其結婚證具有合法性,並非偽造的。如大陸就無法識別香港結婚證的真偽,因此,香港居民進入大陸時,則需要攜帶結婚證和結婚證公證兩份文件以證明自己已婚的事實。
結婚公證主要針對於我國公民出境後,在國外辦理相關手續時,出具結婚公證,以表明自己婚姻狀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如辦理留學手續、國外定居手續等,這時,結婚證和結婚公證都應該向國外相關部門進行出具。
5. 結婚公證是什麼
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公民現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這類公證主要用於我國公民在國外辦理結婚、定居、繼承、留學等法律手續。婚姻狀況公證的種類包括結婚公證、未婚公證、離婚公證、喪偶公證等。辦理婚姻狀況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辦理涉外婚姻狀況公證的申請人應當向當事人住所地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機關提出申請。
(2)申請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證件;②結婚證書、離婚證書、夫妻一方死亡證書;③其他證明婚姻狀況的文書。
(3)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而是按照當地風俗結為夫妻的,其公證屬於結婚公證的范圍,但其公證的格式與結婚公證有所不同。
(4)如果用於涉外方面的,應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和有關國家駐我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但文書使用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協議免除領事認證的除外。
6. 婚姻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你好,1、申請人的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申請人在國外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夫妻雙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張;
4、夫妻雙方一方死亡的應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可由醫院或公安機關簽發,也可由殯儀館簽發的死亡證或火化收款單據或有記錄死者日期的戶口簿等;
5、遺失結婚證件的申請人需要證明夫妻關系的,應先取得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書》才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6、1950年5月1日以前結婚的人,現在國內居住的,須提供雙方工件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證明要列明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結婚時間(年月日)、結婚地點。在國外或港澳台而無法取得上述證明時,須提供兩名年齡與自己接近或大於自己的知情人作證,證人須持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件,親自到公證處作證並簽名蓋章;
7、1950年5月1日以後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而結婚(即所謂事實婚姻)的申請人,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以後才能到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
8、國外和港澳台申請人申辦結婚公證,一般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需另外提供當地公證人或司法部認可的駐外機構、律師或我駐外使館公證、認證或證明的委託書。1950年5月1日以前結婚的,還需提供經上述機構、律師或我駐外使領館公證、認證或證明的聲明書,聲明書應詳列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結婚時間(年月日)、結婚地點。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7. 結婚公證和結婚證公證有什麼區別啊
結婚公證和結婚證公證性質是相同的
結婚證公證材料准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遺失結婚證的要補辦結婚證)
4、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8. 結婚證公證什麼意思,結婚證公證認證
結婚公證是指具有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的結婚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這就像你的文憑,你可以有許多文憑但是你必須去機構登記注冊,來證明你的文憑或畢業證書是真實有效的,不是造假的。而結婚公證也是一樣的作用,光有一張結婚證是不具任何作用的,必須去政府部門認證過,拿到那張結婚公證才能證明雙方是婚姻關系。
結婚證公證需要的資料?
1、申請身份證
2、申請人戶口本
3、申請人結婚證
3、非本人,需要授權委託書
結婚證公證雙認證流程?
1、首先要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或者是領取結婚證所在地的公證處去辦理公證書(每個公證處要求不一樣,大多數是去戶口所在地的司法局公證處才可以辦,這個最好提前打電話到公證處確認)。
2、拿到公證處的公證書之後必須到省外事辦(必須省一級,市級、縣級沒有該權利)做認證,
3、之後省外事辦會負責郵到你要去的國家的大使館認證,
結婚證公證雙認證需要多長時間?
1、公證時間一般在3-5工作日,基本上3個工作日就能下來
2、外交部認證一般3個工作日
3、使館認證5-10工作日,大國快,小國慢
9. 夫妻關系公證怎麼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證明雙方是夫妻關系,最好的證據就是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屬於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實夫妻的,證明夫妻關系時需要有:法院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者戶口本上登記為夫妻+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
如果結婚證丟失或損毀,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查閱婚姻檔案後補辦。
(9)婚姻公證是什麼擴展閱讀:
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公民現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這類公證主要用於我國公民在國外辦理結婚、定居、繼承、留學等法律手續。婚姻狀況公證的種類包括結婚公證、未婚公證、離婚公證、喪偶公證等。辦理婚姻狀況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辦理涉外婚姻狀況公證的申請人應當向當事人住所地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機關提出申請。
(2)申請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文件:
①本人的身份證件;
②結婚證書、離婚證書、夫妻一方死亡證書;
③其他證明婚姻狀況的文書。
(3)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而是按照當地風俗結為夫妻的,其公證屬於結婚公證的范圍,但其公證的格式與結婚公證有所不同。
(4)如果用於涉外方面的,應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和有關國家駐我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但文書使用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協議免除領事認證的除外。
10. 如何辦理婚姻狀況公證
國內的婚姻狀況證明可以到民政局或者派出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