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人員招聘考試,應該考什麼內容啊
1、這個在招聘簡章中應該有告知,如果沒有,建議到當地人社局去咨詢。
2、如果沒有告知,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3、無論准備什麼考試,最好將考試涉及的地方看一遍。
(1)婚姻登記處怎麼區分職務擴展閱讀:
民政局的人員也有三種,一種是公務員,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一種是事業編,需要參加事業單位招考;一種是合同工,只要簽訂合同就行了。三種人待遇是不一樣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2、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編制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3、合同工,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貳』 現在婚姻登記處,登記人員是誰
婚姻登記處的登記人員以當地負責人為准,沒有明確要求的。
一般都會以某一個地方的負責人作為登記人員名字,統一列印出來的,即使有多個辦理人員登記人員也是只有一個。
『叄』 寫離婚協議的職務怎麼稱呼
職務稱呼就是科長、工段長、總經理、縣長,等等。雙方是什麼職務就寫什麼職務。
【1】【職務】簡單理解就是職位(崗位)的稱呼。
指的是組織內具有相當數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職位的集合或統稱。是一組重要責任相似或相同的職位。
這是在社會分工中的一種崗位區別。在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等等,各個領域、各種崗位都有不同的職務。例如:科長、工段長、總經理、縣長,等等。
【2】【職務】在離婚協議中不必使用,該項不屬於法定內容,沒有實際意義,所以可以忽略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