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結婚登記處幾點上班時間
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是上午8:30到11:30,下午13:30到17:30。一般上班時間是:周一到周五,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不上班。按正常情況來說,民政局上班時間通常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時間是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後。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Ⅱ 婚姻登記處的上班時間 民政局什麼時候上班
婚姻登記處和民政局具體上下亂友班時間如下:
1、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
上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註:部分地區規定,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嘩念槐」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2、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上下班作息時間嚴格按照各市縣區政府文件通知精神。
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
上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婚姻登記,是指戀愛的男女之間,為了實現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經國家婚姻登記機關核准,取得結婚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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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新規范
2016年2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實施。新《規范》中結婚登記增加了指紋認證環節,要求離婚登記有獨立場所,更好地保護個人隱私,並著手打造莊重神聖的結婚證頒證儀式,逐漸扭轉婚宴大操大辦的舊習。
新規范中一些變化涉及當事人的信息材料,具體包括,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高耐登記申明書》、《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等文書時不僅要求簽字,同時增加了指紋認證。
婚姻登記受理過程中,增加了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的程序等
Ⅲ 結婚登記處幾點上班時間
法律分析: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2點30分至5點30分,周六、周日為法定雙休日。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理婚姻登記男女雙方必須是自願結婚,目前年齡上規定,男年滿22周歲,女年齡滿20周歲。雙方均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進行婚姻登記時,男女雙方需帶上居民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婚前檢查報告,以及3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證件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