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原件,還需要兩個人的合照,准備好相關材料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就可以了,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操作,基本當天就可以領取結婚證。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臨時身份證也可以)。
2、本人無配偶及不是血親關系的聲明書。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也可以自己帶過去)。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現在國內結婚登記不要錢,不收取手續費,但是要在那邊拍結婚登記照的話還是要給錢的。
PS: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B. 辦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辦結婚證流程一般是: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結婚登記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不存在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涉外辦理結婚證所需材料: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