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關系中的撫養義務有哪些
夫妻間履行扶養義務的前提條件有兩個:
1、一方確實需要扶養,主要是指一方無獨立生活能力,具體包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缺乏生活來源、年老、患病等;
2、對方確定有扶養能力,指應給付扶養費的一方,應該是從婚姻中獲得利益的一方,並且有相應經濟能力和經濟條件承擔給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❷ 父母對兒女的撫養義務有哪些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包括以下這些:
(1)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
(3)父母的撫養教育義務,對未成年子女來說是無條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責任。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是有條件的。
(4)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父母雙方的義務,應雙方共同承擔,不應把責任推給一方。
(5)父母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❸ 夫妻之間有撫養義務嗎
夫妻相互扶養義務是法定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扶養責任。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問題發生糾紛,可以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親屬間的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義務。依據親屬的輩分不同,將扶養分為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配偶之間和兄弟姐妹之間狹義的扶養三種。婚姻法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婚姻法對扶養采狹義解釋,而我國刑法中的扶養采廣義解釋,第261條中的「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泛指夫妻、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姐妹間的扶養、撫養和。
理解夫妻間的扶養義務時應當注意:
1、夫妻間的扶養義務以夫妻合法身份關系為前提。與當事人感情的好壞沒有關系。
2、夫妻間的扶養是有條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養和另一方需要扶養為限,與債務的履行存在嚴格區別。
3、夫妻間的扶養義務,屬於民法上的強行性義務,不得以約定的形式改變它。
4、夫妻間的扶養即是權利又是義務,不同於國家扶助、社會扶助,後者的權利義務是單向的。
5、當夫妻間因履行扶養義務問題發生爭議時,需要扶養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調解組織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追索扶養費的民事訴訟。
6、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致使需扶養的一方陷入生活無著的境地,從而構成遺棄罪的,在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基礎上亦不能免除其扶養義務的承擔。
❹ 中國婚姻法撫養義務有哪些
婚姻法已失效,最新《民法典》規定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夫妻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如果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❺ 夫妻間有哪些撫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扶養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律責任,扶養義務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負擔日常生活費用,一方患有重病時,另一方需盡力照顧等。
❻ 婚姻法撫養義務規定
扶養義務的規定是:兄弟姐妹間、夫妻之間具有扶養義務。夫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❼ 撫養義務包括什麼
婚姻雙方當事人離婚以後,彼此不再承擔夫妻義務,這就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或雙方輪流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這就是撫養義務。
我國法律規定,除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外,當出現特定情況時,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養父母都有法定撫養義務。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若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可見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3、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若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4、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只有這兩種情況之一出現時,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法定撫養義務。